•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蕃茄田艺术与万科集团达成战略合作

    2018年9月18日,蕃茄田艺术与万科集团正式签署了《万科商业品牌战略联盟协议书》,建立了联盟合作关系,双方公论艺术、教育、创新,掀起了跨界合作的新浪潮,此次双方合作不仅在教育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也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广泛聚焦。

    左:万科集团郑州项目招商中心负责人 薛冰右:河南蕃茄田艺术校区总经理 侯子棣

    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双方都肩负着中国儿童艺术教育的重担。万科集团始终坚持为千万家庭提供好产品、好服务,通过自身的努力,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各方面需求,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而蕃茄田艺术通过多年在儿童艺术教育领域的耕耘,让大家看到对于孩子而言无论是教育的方式还是教育的内容都非常重要,一个了解与尊重孩子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可以起到关键的作用。

    正所谓团结一心,坚持打造艺术文化生活区的新理念,才能共同进步。蕃茄田艺术与万科集团携手远航,以儿童为本,用爱与专业持续创新。

    蕃茄田艺术万科龙堂校区上课中

    蕃茄田艺术通过11年5学阶的完整创造力思维系统课程,适龄适性地满足不同认知发展阶段孩子的学习需求,培养孩子未来所需的六大能力-“转译、多向思维、多元智能、艺术视野、裂变型成长、创新决策”。此外蕃茄田艺术还不断强调,从孩子的特质出发,让孩子在艺术的氛围中发现自己,通过创造力思维系统为孩子赋能,让孩子能“从想法到实践、从掌握到调度、从自我到超越”,掌握“面对未知并超越未知”的能力。

    蕃茄田艺术一直支撑着河南美育发展,在近三年里,在郑州,洛阳,安阳,新乡,平顶山,南阳,鹤壁,濮阳,商丘开出20余家校区,为孩子们创造艺术学习氛围而不懈努力。为了让更多的家庭和孩子享受专业的艺术教育,蕃茄田艺术联合优质商圈及社区,共同打造高端便利的文化生活圈。

    郑州万科美景龙堂广场

    蕃茄田艺术郑州万科龙堂校区

    在2018年的4月份蕃茄田艺术进驻美景龙堂·万科广场,为经济开发区的孩子们带来优质的艺术教育。蕃茄田艺术美景龙堂·万科广场校区在今年6到7月份全国开业校区招生业绩全国排名前一。这样喜人的成绩,不仅代表无数的家庭和孩子对蕃茄田艺术和万科的认可,更意味着郑州市民开始注重儿童美育,创新的教育理念也上了新的高度。

    郑州高新万科广场也即将迎来蕃茄田艺术全新五代店的进驻,为高新区的孩子和家庭创造一个充满尊重和鼓励的艺术氛围。

    高新·万科广场,位于科学大道西四环交汇处西南角,约4.6万方体验式购物中心,和一座屋顶花园。坐拥核心地段,蕃茄田艺术现已抢先入驻,将与高新·万科广场共同服务于高新区新生家庭,打造有范儿,有young,有态度的艺术文化生活圈。

    在实现创意中国,创意郑州的道路上,蕃茄田艺术和万科携手并进,致力于儿童艺术教育事业。蕃茄田艺术为孩子提供呵护与引导,耐心陪伴孩子在自己的年纪,按自己的节奏开出艺术之花。一个拥有创意思维的小小艺术家,即使未来可能不以艺术为生,但仍能胜任任何学科和职业的挑战。

    每个季节都有属于它的调性,就像每个孩子在不同年龄会展现不同的个性。艺术最大魅力就在于,它在给孩子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让孩子们得到了锻炼,让他们在成长道路上不断的提升自己,每个孩子的发展都有自己的节奏,适应性在孩子们的发展中尤为重要,双方合作更有助于提升双方的实力,更有利于辅助孩子们成长。

    (全国数据图)

    蕃茄田艺术与万科集团能够携手并进,在实现创意中国,创意郑州的道路上共同进步,这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双方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可能还会面临很多的难题,但是蕃茄田艺术与万科集团都有信心可以抵挡激流,在和谐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新媒体责编:shang080503)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