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称,安徽阜阳市执勤交警以货车号牌固封装置数量不足4个为由,要对货车司机予以处罚,随后货车上的乘客发现警车也只安装2个固封装置。7月18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报称,按照相关规定,每面号牌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当事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交管业务掌握不熟。目前,该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
根据视频,在一次路面执法中,一名身穿交警制服的民警称,应该有4个螺丝来固封货车号牌,但该货车螺丝数不足4个。一名男性当事人回应称,上牌时一共给了4个螺丝,前面两个后面两个,交警表示“那给它纠正过来,可以上在上面或者往下一点”。随后的几分钟内,交警和当事人就螺丝数量的问题一直在争论。
该视频被发布在网上后,引起网友的热议。7月18日下午,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报称,7月15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经调阅民警现场执法仪视频,对当事民警进行询问,7月11日9时30分许,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李茂带领3名辅警在阜阳市沙河路与淮河路交口执勤。皖S2N389号大型货车因违反禁令标志闯入禁区,民警李茂对司机赵秀保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简易处罚决定书编号为:341205180043308)。处罚之后,司机和同车女乘客继续在现场与民警争执,不愿将车辆驶离。民警以货车号牌固封螺丝安装数量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货车司机进行整改纠正。经核实,民警未以此为由对货车司机进行处罚。
按照(国标GA804—2008)中规定,“每面号牌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当事执勤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交管业务掌握不熟,面对群众镜头不冷静,遇到突发情况处置不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7月17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当事民警李茂进行诫勉谈话,停止执行职务;在停止执行职务期间,民警到交警支队法制科跟班学习。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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