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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首次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启动 被检名单摇号产生

      企业信息公示将更加透明、公正了。昨日,四川省工商局举行首次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启动仪式。通过微机摇号随机滚动生成被抽查名单,避免主观介入,以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经过政协委员、媒体、企业、行风监督员代表现场全程见证监督,在3分钟内从全省77万多户企业中按照1%的总比例随机抽出7738户企业作为抽查对象。抽查结果将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全部公示。

      抽查名单 摇号产生六个市7738户企业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查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省工商局决定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开展抽查。抽查的原则是随机摇号,确定抽查名单。此次抽查对象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已注销企业和已被吊销企业除外)。抽查方式按照省、市、县区域定向抽查,本次确定在广元、眉山、德阳、资阳、内江六个市范围内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省工商局、市(州)工商局、县(区)工商局按照本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的总数1%进行抽取。经过严格公开规范的抽查程序,现场由微机摇号在3分钟内抽出企业7738户,并将抽出名单在2分钟内派发这六个市的工商局。

      检查事项 企业是否主动公示即时信息

      名单抽出后怎么办呢?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被抽出的企业名单的逐一检查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2月5日。检查内容为企业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以及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上述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责令其限期履行。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站(http://gsxt.scaic.gov.cn/)公示即时信息。未备案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的,应先备案联络员再由联络员登录公示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公示企业即时信息。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四川省工商局业务咨询电话:028-86522627。

      信用监管 弄虚作假将进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作为信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企业自主公示信息的全面检验,也是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落实“宽进严管”的重要抓手。按照“谁登记、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将由属地工商部门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名单上的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在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检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工商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检查中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在抽查结果公示时予以公示。记者 刘浏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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