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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喝了酒晚上检测出醉驾

    “我中午喝的酒,怎么晚上还能测出来。”11月2日,黄石市交巡警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向外界通报了一起,因中午饮酒,晚上驾车被查出醉驾案。

    1日晚,开发区·铁山区大队在百花路二期还建楼路口,对过往车辆驾驶人开展酒精测试。8点40分许,一辆小车沿百花路由北向南行驶被交警拦下,经快速筛查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余某下车配合检查。经酒精呼吸测试,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6mg/100ml。民警随即带余某到医院抽血固定证据。

    据余某讲,当天中午余某与好友在家中喝了些白酒,随后便在家中休息,当晚8时许驾车被交警查获,由于其体内酒精含量依据超标,仍属于醉酒驾驶。

    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温馨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不仅限于喝完酒后立即驾驶机动车, 无论是隔餐酒、隔夜酒,只要驾驶机动车时检测出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20至79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所以,请各位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饮酒后一定要到血液内的酒精完全分解以后,才能驾驶机动车。(通讯员 杨鑫杰)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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