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警

    “中国人民警察节”为何确定在1月10日?公安部详解

    “中国人民警察节”为什么确定在1月10日这一天?1月8日召开的公安部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予以了回应。

    “110,是老百姓最熟悉的一组数字,每当人民群众遇到危难、面临不法侵害、需要紧急救助时,总会第一个想到拨打110。”贾俊强称,从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到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漳州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漳州110”经验,再到近年来每年的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110宣传日活动,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与探索,110已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具有极高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

    “它的背后,是广大人民警察数十载的忠诚职守、辛勤耕耘。”贾俊强指出,据统计,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110共接收群众报警求助9903.5万起,其中,接报处置违法犯罪案件类警情973.7万起、公民求助类警情2485.3万起、纠纷类警情1331.6万起,救助群众335万人,全国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亿余人次。将这一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必将鼓舞和激励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履职、担当奉献,始终做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和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会上,还有人提问称,警察节期间有一系列爱民实践活动,这样安排的初衷是什么,具体都有哪些活动?

    贾俊强表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是人民警察的立警之本。通过结合首个人民警察节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促进全警树牢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是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和丰富人民警察节内涵的题中之义。

    贾俊强指出,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自2020年12月起至2021年2月底,将集中开展以“五进五民”为主要内容的爱民实践活动,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具体包括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警一实事”活动、扎实推进“百城警情大回访”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新措施、以打击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大力宣传推广一批爱民为民的先进典型等活动。

    警察节这天公安民警会放一天假吗?针对这一提问,贾俊强回应称,网上有一句很流行的话,叫“从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和平时期,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人民警察的工作常态便是风里来、雨里去,战严寒、斗酷暑,‘白加黑’、‘五加二’。他们并未生而英勇,却选择坚定无畏,因为他们心中始终怀着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忠诚;脱下警服,他们也是一个个普通人,需要适当休息、治疗伤病、陪伴家人。”

    “但是,每一名公安民警都懂得,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就是选择了忠诚、选择了担当、选择了奉献、选择了为民、选择了坚守。万家团圆的时刻不能没有人民警察的守护,车水马龙的街道不能没有人民警察的身影,祖国的广袤边疆不能没有人民警察的坚守,人民危难的时刻不能没有警徽的闪耀。”贾俊强说。

    贾俊强表示,全国公安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将在警察节这一天继续坚守岗位,更好地履行职责,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警民共建共治共享平安成果,让警察职业更光荣,让社会更平安,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

    (新媒体责编:xmtqyd)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