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警

    新疆库尔勒送法上门安全同行

    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倡导文明行车理念,强化企业车辆源头管理,筑牢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应新疆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邀请,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组织宣传中队、吾瓦中队民警深入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开展“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进企业主题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7月26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组织宣传中队、吾瓦中队民警深入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对30多家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人开展“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交通安全宣讲进企业主题活动。民警用精心准备的课件,通过交通事故视频、图片等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剖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分心驾驶、强超强会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驾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减量扩大”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融入其中。通过一起起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件,剖析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动的危害性,提醒大家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开车意识,全力预防交通事故,筑牢安全防线,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织牢夏季交通安全防护网,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宣讲结束后,民警还把课件留给了库尔勒上库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领导,请该大队执法人员严格监督并组织库尔勒上库高新区各个企业开展互帮互学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引导企业车队队长、安全员、管理人员、驾驶人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知危险会避险、摒弃各种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严禁边开车边接打电话、翻看微信、刷抖音、吃零食、喝水、抽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希望大家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把预防和减少夏季道路交通事故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拒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分心驾驶、强超强会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用行动参与到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当中。

    “只有确保交通安全,才是确保安全运输,才能出效益,希望大家杜绝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交通安全隐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一旦发生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不仅会给公司、个人和他人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其后果不堪设想。”7月27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的民警又深入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新疆世峻能源有限公司,在公司院内送法律、送安全,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人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分心驾驶、强超强会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驾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求企业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驶,把安全运输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织牢交通安全防护网,为企业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警对库尔勒上库高新区新疆世峻能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实施常态化教育、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该公司为把“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真正落到了实处,定期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大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各项要求,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避免交通违法、杜绝交通事故、确保安全运输等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驾驶新M-45631危险品厢式货车的驾驶人黄天银说,没有交通安全什么都谈不上。感谢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顶烈日、战酷暑来到我们新疆世峻能源有限公司上门送法、送安全,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公司各项要求,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为库尔勒市文明交通贡献智慧和力量。(严万海、朱广辉)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