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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级”驾驶不可取!

    ——烟台交警第五大队查获准驾不符违法行为一起

    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根据支队要求持续开展华东中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区域会战行动。

    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知道,考啥证开啥车,如果驾驶员“跨级”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那就是准驾不符,是违法的。8月7日午间,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在高新区航天路路段开展夏季整行动中,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轨迹异常,随即,执勤交警示意该车辆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交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该车驾驶人吞吞吐吐半天没有出示有效驾驶证,但始终坚称自己有驾驶证。后经执勤交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驾驶员初某已取得C4农用车驾驶资格,但从未取得过C1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初某对自己准驾不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烟台交警第五大队提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更会对他人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安全、文明行车。(图/文 张伟 宋先媛)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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