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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库尔勒交警组织小学生绘画:“法”入人心 精彩呈“宪”

    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扣好学生成长路上的“第一粒扣子”,把宪法的种子播撒在小学生心中,切实增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4月17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和骑警中队民警与库尔勒市第十一中学的老师对全校小学生开展的“宪法在我心中 法律伴成长”绘画作品进行了展评,一致认为此次许多绘画作品让“法”入人心、精彩呈“宪”,不仅构图精巧奇妙、极富想象力、充满了童真童趣,而且绘画作品色彩斑斓、生动形象。

    为了达到“参加一次绘画、教育一名小学生、影响一个家庭成员、带动整个校园广大师生“的目的,民警和老师还要求库尔勒市第十一中学的小学生们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把绘画作品带回家中,带动父母亲和其他亲人们一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力争让宪法知识家喻户晓,使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全家总动员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库尔勒文明交通贡献一份力量。

    连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与各中队主动与全市各学校联系对接,安排民警频繁深入校园,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在学宪法、讲宪法的同时,还紧紧围绕“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一主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宪法在我心中 法律伴成长”绘画活动,通过绘画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教育,提升宪法意识。在民警和老师的言传身教和循循善诱下,广大中小学生积极踊跃参加绘画活动,在校园掀起了一股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新热潮。

    库尔勒市第十一中学综合管理室主任李寿文说:“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之际,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频繁来到校园,组织小学生们一起学宪法、讲宪法,并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律伴成长’绘画活动,此次宪法学习宣传课和绘画活动就像及时雨,一定会发挥酵母作用,在全校掀起了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新热潮,激发了全校师生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热潮,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由衷感谢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的辛苦付出!”(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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