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企业源头安全管理,压紧压实涉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云南鹏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九个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民警首先了解各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安全防护及道路管理相关情况,结合在企业安全排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施工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规范设立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标志标牌、警示标牌、道路引导提示牌。同时,民警向施工人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面对面交流宣讲交通安全出行须知,通过讲解近期全县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宣讲了酒后驾车、超员超载、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告诫工友们驾乘车辆出行时,做到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此外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日常对所属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源头宣传教育及路面动态监管等工作,增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警企联动,创造更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此次宣传共签订了安全责任书120份,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施工企业工地负责人、安全员及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孙贵升)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