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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库尔勒社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干货满满”

    交通安全“课”不容缓、宣传教育“警”彩纷呈。7月12日,新疆库尔勒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塔什店中队联合塔什店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携带酒驾醉驾VR模拟眼镜、安全头盔等“活教材”,深入到塔什店镇落霞湾社区,通过“实景模拟+沉浸体验+互动交流”为100多名家长和中小学生上好一堂有“知”又有“味”“干货满满”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送上精心准备的交通安全出行“警”囊,警社家“三位一体”,织密暑期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护网。

    为进一步增强暑假期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了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理能力,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塔什店中队不断创新暑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与塔什店派出所联合行动,凝聚社区多元力量,中队领导带领民警辅警走上塔什店镇落霞湾社区搭建的讲台,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寓教于乐的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暑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库尔勒市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普及不戴安全头盔、横过马路、闯红灯、“开门杀”、视线盲区以及内轮差盲区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让这堂暑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活灵活现、深入人心。分期分批邀请中小学生和家长戴上酒驾醉驾VR模拟眼镜体验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教中小学生们在乘坐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时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这堂暑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不仅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而且动起来、实起来、活起来,“走新”又“走心”。

    连日来,库尔勒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各中队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到辖区各个社区,通过“实景模拟+沉浸体验+互动交流”等方式,用心用情用力为中小学生上好暑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民警辅警希望广大家长身体力行、做孩子的榜样和表率,教育引导孩子们在暑假期间也应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时刻绷紧暑假交通安全这根弦,一定要管好家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钥匙,不要让孩子触及到车钥匙;孩子乘车时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行驶,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路行驶。严禁中小学生在上路行驶路上嬉戏、追逐、打闹、横穿道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严禁乘坐黑车、无牌车、低速载货汽车、超员超载车辆、三轮车和农用车辆危险出行……家长和孩子都要把“遵守交通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铭记于心、落实于行,真正让孩子们做到“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警社家“三位一体”携手并肩共筑暑假交通安全防线,全力守护中小学生出行安全尽心尽力。(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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