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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聊城交警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人民交通网讯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扫黑除恶”应会应会内容测试、开展专项督察等形式,积极推进公安交警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公安机关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绝对的主力军和先头部队,交警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警种,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也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抓总体,明确目标步骤,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执行“三个一律”,即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

    行动中,加强与刑侦、治安部门、派出所等警种的协作配合,注意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并配合有关警种打击处理。在道路交通领域重点要对“车虫子”“带路党”等躲避检查、闯卡拒检甚至暴力抗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要求民警做好执法取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律,决不允许发生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吸取哈尔滨、德州武城交警、冠县于欢案等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避免发生类似问题。严格队伍监管,压实“两个责任”,严格“一岗双责”,扎实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研判预警,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执法隐患清仓清零,确保队伍健康稳定。

    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对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或群众举报的黑恶案件、线索,久拖不查、久查不结却被上级或异地公安机关查实打掉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有黑不打、发现不查的“保护伞”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肃追责。支队“扫黑办”定期分赴各县(市、区)明察暗访,实地了解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对“保护伞”“关系网”问题一律“零容忍”,一经查实,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面有多大,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决不允许交警系统出现此类腐败问题。坚守两个始终,确保两个不发生,即:始终保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始终保持路面高压严管态势,确保不发生因执勤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冯永华)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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