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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乘车途中探身射击路灯 福州交警发布通报说明

    12日,福州交警支队对外发布一则违法情况通报,对网传福州鼓岭盘山公路上,行车途中一乘员将身体探出天窗,并用弹弓射击路灯的违法行为作出说明。

    据悉,9月11日下午,网传号牌为闽KA***8的小型汽车在鼓岭盘山公路上行驶,车上一名男子将上半身伸出天窗,用弹弓射击路灯,视频中其恶劣行为受到网友纷纷谴责。晋安交警大队根据车牌线索立即联系车主,锁定违法行为人周某,并于9月11日傍晚将其传唤到案配合调查。周某对自己于9月11日下午,乘车行经鼓宦公路时将身子露出天窗,用弹弓射击路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晋安交警大队依法以“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将身份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对周某予以处罚。交警提醒广大车友,为了确保自身安全,行车过程中务必要系好安全带,决不能将身体伸出车窗以外,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建文明交通环境。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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