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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交警查处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

    10月23日、2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开展全市夜查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稳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重点加强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乱开远光灯、非法改装车辆和货运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弛而不息、久久为功、严防严治,为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打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夜查机动车违法行为87起

    10月23日至24日凌晨,在全市夜查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共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87起,其中酒驾5起、醉驾2起。

    当晚南宁交警分别在民族大道、邕武路、星光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和事故高发路口、路段设点,进行夜查专项整治统一行动。21时左右在当阳街民族大道岔路口,一名涉嫌酒驾男子在交警四大队设立的卡点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名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2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21时40分,一辆广东牌照的轿车被拦停,经检测轿车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交警经过核对车辆信息,发现该车逾期未年审,还有44条交通违章记录未处理,该轿车被交警暂扣。22时左右,一辆白色轿车司机又被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毫克/100毫升。交警四大队民警表示,上述3名司机将面临1000元至2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在当晚的夜查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中,南宁交警还对随意开启远光灯、非法改装车辆、无证驾驶、三轮机动车闯城市道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整治。

    夜查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0月24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继续组织夜查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当晚在北湖衡阳路口,交警一大队民警查处了56起货车违反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于这些货车在未取得通行证的情况下,便擅自驾驶货运车辆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停靠,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对这些车辆各处以罚款200元。

    在罗文大道检查卡点,交警八大队民警对途经的泥头车、货车、面包车、小车以及摩托车等酒驾、醉驾、毒驾、超限超载、闯红灯、放大号牌不清、违反规定安装灯光、保险杠缺失、反光标识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两个小时共查处泥头车、货车放大号牌不清等交通违法行为17起。

    21时15分许,一辆绿色货车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发现该货车拉载的槽钢超出车尾2米多,在货物超出的尾部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一旦被后车追尾后果不堪设想,交警依法对该货车进行了处罚。22时10分许,一辆红色货车途经检查点时,交警发现其车厢尾部放大号牌被灰尘泥污遮挡,交警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司机用抹布将放大号牌擦拭清楚后才放行。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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