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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五个举措 提前谋划“122”系列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大力倡导“小细节”关系“大安全”的理念,不断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提升交通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五举措提前谋划12.2“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大队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牢牢把握“122”活动预热重点时机,提前谋划主题活动宣传,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当前辖区道路安全管理实际问题,紧抓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存在的盲区,积极响应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扩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积极利用各类宣传设施及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部署工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在辖区范围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热潮,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严控路面,惩教并举。坚持以路面为主战场,以“百日安全行动”为载体,加强客运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违法整治力度,积极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尤其是针对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酒毒驾的情况,要求路面执勤民辅警在路面巡逻、查纠违法过程中,坚持“惩教并举”的原则,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不仅要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而且要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同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教育与处罚并重。通过讲清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发放宣传单和交通安全提示卡等,增强广大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做到“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企业、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集中组织上安全教育课,观看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短片,重点讲解“三超一疲劳”、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以及大雾、冰凌等恶劣天气下的驾车注意事项,使驾驶人树立正确的驾驶观念,养成安全的驾驶习惯;督促企业严把车辆源头管理关,切实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冬季的安全行车措施,倡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安全出行,并利用企业、学校周边人流、车流相对集中的优势,通过摆放宣传板、散发宣传资料、播放警示片等形式,广泛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起群众的共鸣,教育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

    立足窗口,阵地引导。大队为更好落实“放管服20项便民举措,以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管业务等窗口为主要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其与群众直接面对面交流的作用,进一步更新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及各种宣传教育图片资料,并摆放交通安全展板,提升安全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使广大驾驶人和前来办事的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安全教育,引导驾驶人和办事群众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谨慎驾驶,安全参与交通,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做好前期的铺垫。

    借助平台,营造氛围。充分积极与芦山电视台衔接,并充分发挥手机短信、QQ、双微等传统、新媒介的宣传作用,多角度、多层面向广大交通参与者传递最新的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积极与交通参与者进行互动交流,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携手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是注重加强与芦山电视台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进行不间断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台及时宣传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报道近期各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曝光在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二是将辖区内的车流路况、天气变化、典型案例等及时编辑成安全提示信息,通过双微、短信进行发布,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出行安全,自觉抵制交通陋习。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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