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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驾照拉货遇查还矢口否认 小伎俩难逃山东张店交警法眼

    1月10日早晨8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张店区杏园路巡逻时,张店交警查获了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巡逻过程中,民警示意一辆号牌为鲁CQ***W 号的轻型载货汽车停车接受检查。当要求该司机出示证件时,他拿出一本驾驶证,说自己原来的驾驶证丢了,这个证是后来补办的。当民警要为其开具处罚凭证时,发现称该驾驶员出示的“C1E”型机动车驾驶证字体异样,随即民警通过系统对该驾驶人证件信息进行核实,并进一步对该驾驶人进行询问。驾驶人张某坚持声称驾驶证是自己补办的没有问题,但是却对民警的问题答非所问,也说不出驾驶证上“自己”的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后经核查,民警确认张某出示的驾驶证属于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2017年9月因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张某为了驾车运送货物,又避免被交警查处,于是从他找人伪造了一本驾驶证。但是他没想到,今天刚一出门就被执勤民警一眼识破了。在民警耐心讲解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后,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做法后悔莫及。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进行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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