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王保冬)父亲驾车肇事了。儿子知道情况后,主动联系交警“认错”。但在责任面前,这份“孝心”不可取。
案件回顾
1月20日20时50分,罗平县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办公室接到报警电话,称“罗平县双洞路尚都酒店路段一辆微型面包车撞着一行人”。接警后,该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黄稳林、尹家华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留有一摊血迹、一辆车头有明显撞击痕迹的微型面包车和少量车辆碎片。民警进一步联系报警人,得知被撞行人已送往罗平县新中医院抢救。民警立即现场分工,一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证据固定、周边监控调取等工作,另一组负责前往罗平县新中医院做进一步调查。
主动认错,实为避责
在医院,一名唐姓男子主动找到交警称其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驾驶人。民警按照相关要求,将其传唤至罗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询问。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所述与事故现场出入甚大,且在视频监控、电子抓拍设备调取过程中,该男子与事故车辆驾驶人体貌特征明显不符。这时,一个念想闪现在了民警的头脑中,经请示上级后并按相关要求,民警对该男子做了进一步询问工作。
1月21日17时许,在大量证据面前和民警的大力普法、劝导下,该男子承认其因不愿看到父亲受牢狱之苦而冒名顶替的犯罪事实。根据这新一线索,民警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劝导家属等方式联系其父亲前来罗平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1月22日10时左右,在多方劝说、普法下,肇事司机主动投案自首,并承认其肇事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目前,该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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