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眉山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网友在其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辱骂交警的信息。经查,3月27日下午3点左右驾驶员李某将其车辆停放在彭寿街路边,由于所停位置未施划停车位,属违法停车,被巡逻至此的直属一大队民警开具违停告知单。为泄私愤,李某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辱警信息,李某朋友圈网友对其进行留言,其言论已严重损坏交警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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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李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李某对自己在朋友圈发信息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删除了该信息,并向交警部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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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如驾驶员对交警处罚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在网上进行谩骂宣泄。朋友圈、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样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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