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

    乌鲁木齐市严查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乌鲁木齐市严查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在华凌布艺市场后门对违法驾驶员进行现场处罚。

    天山网讯(记者范国斌摄影报道)7月4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水磨沟区针对电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违反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7月4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乌鲁木齐市老北园春市场十字路口看到,交警对多辆违规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进行拦停处罚。

    “请出示您的驾驶证。”执勤民警黄睿说。

    驾驶员徐某表示自己并没有电动车驾驶证。“你没有驾照,也没有按规定悬挂号牌,属于无证无牌驾驶。”当交警指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徐某说:“我不知道骑电动车还要考驾照,也不知道要挂号牌。”徐某表示,市场里很多人都没有驾驶证,每天都是骑电动三轮车拉运货物。

    “而且这辆车自重是在40公斤以上,时速也在20码以上,属于机动车,此类车型在乌鲁木齐市区是禁止驾驶的,我们将进行没收处罚。”当交警指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徐某低头认错。

    在安居南路的华凌布艺市场后门,连续有5辆三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驾驶人管文波表示:“我知道逆行是有危险的,但这不是图方便嘛。”

    “首先此类电动三轮摩托车在乌鲁木齐市区就属于禁止驾驶,再加上他无牌无证、逆向行驶,现在将对他的电动车进行没收处罚。”执勤民警刘继先对记者说。

    据了解,2006年12月12日和2011年12月2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出台通告,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通行。根据规定,摩托车及电动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将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警官钱飞表示:“现在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还是相当突出的,今后我们交警部门会把整治工作继续下去。”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