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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对轨道交通工程企业实施分级警示制度

    昨日起,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分级警示制度,根据联动警示分数,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状况设置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警示级别,被“红色警示”的企业直接清出青岛建设市场。

    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发布的实施方案,全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施工、监理企业全部纳入警示管理,企业联动警示分数基本分为100分,实际得分为基本分减去企业考核扣减的投标分,实时计分考评。分数只减不增,连续计算、当年有效。分数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实施蓝色警示;分数在70分以下60分以上的,实施黄色警示;分数在60分以下50分以上的,实施橙色警示;分数在50分以下的,实施红色警示。被实施监管警示的企业,根据警示期限不同,企业的市场投标活动将受限。其中,蓝色警示期限为3个月,黄色警示期限为6个月,橙色警示期限为12个月,达到红色警示的企业直接清出我市建设市场。

    几种严重情形一经发现将直接实施警示。其中,未落实扬尘防治有关规定,扬尘污染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实施蓝色警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工程款,造成群体上访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直接实施黄色警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实施橙色警示;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或谎报、瞒报、恶意迟报事故的,被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的直接实施红色警示。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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