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

    浙江:交通行业首批6本证照9月起启用电子证照法律效力同纸质证照

    近日,浙江诸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得到一个重磅好消息。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自9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 (上海市、浙江、江苏、安徽省)相关交通运输企业所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货运)、道路运输证(客、货运)、内河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6本证照,被纳入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首期范围。

    据悉,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部署,优化交通行业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而作出的一大创新举措。今后,交通执法人员只要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就可核实电子证照真伪,不必再要求查验纸质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市三省”交通部门予以共享互认。(吕晴)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