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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42项重大风险清单助力安全生产

    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清单》详尽地梳理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42项重大风险类别,水运方面,针对水路客运船舶火灾、倾覆风险,载客10人以上的渡船倾覆风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险,通航水域船舶碰撞桥梁垮塌风险,三峡船闸(升船机)闸室(乘船厢)内船舶火灾风险,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断航风险,10人以上洗舱清舱作业火灾爆炸风险等进行了系统的整理,针对主要致险情景提出了相应的防控要点。

    关于港口作业方面,《清单》针对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罐区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险,港口企业危险货物堆场仓库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险,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码头装卸作业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险,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罐区检维修作业中毒窒息、火灾爆炸风险,港口企业液体危险货物装、卸车作业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险,客运、客滚码头候船区域火灾及人员上下船踩踏落水风险,港口企业涉爆粉尘装卸储存作业爆炸风险,港口企业大型装卸机械倾覆风险等致险情景与防控要点做出了明确的指示。

    交通运输部强调,要实施动态监管。自2021年1月起,按季度逐项梳理42项重大风险中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风险及变化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所涉及的各项重大风险中风险程度较高的5个重大风险点信息通过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报送至部安委办。同时要严格追责问责。对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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