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安乡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了一起犬只伤人事故。
当天上午8时,安乡县深柳镇文艺南路神驰物流门前路段,几只家养小型犬只在马路肆意玩耍,无人看管。8时47分,一只小型黑犬突然从神驰物流公司门口快速蹿出,“横穿”马路,正好将一辆电动车撞倒,骑电动车的60岁老人跟着侧翻在地。随即黑狗立马“逃窜”,老人缓慢从地上站起,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的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查,黑狗不是“野狗”,属于家养犬,此次事故中未受伤,老人因侧翻在地受轻微伤。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该黑狗的饲养人涂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第七十九条认定,此次事故因该黑狗的饲养人涂某未对黑狗进行看管并未采取安全措施约束所导致,故由该黑狗饲养人涂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和全部赔偿。该黑狗饲养人涂某表示将承担全部赔偿,由于电动车驾驶人王某仅受轻微伤,后续赔偿交由两人协商。
安乡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饲养员,饲养宠物应当办理养犬登记证并进行疫苗接种。要提升自身安全意识,文明养犬,遛狗时一定要戴好牵引绳,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要重视自身责任,不要对犬只放任自流,养而不管。(通讯员:万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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