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同桌饮酒后驾车回家同时被查真的不多见,这也再次提醒司机朋友,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近日,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
据介绍,10月21日晚上,韩某冲、韩某鑫父子两人濮阳县二中路口大排档吃饭喝酒后,各自驾驶机动车回家。22时30分,儿子韩某鑫驾驶小型汽车,沿濮阳县解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红旗路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规定,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而同时,其父亲韩某冲驾小型汽车,沿濮阳县解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红旗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测试韩某冲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8mg/100ml。民警通过查询得知,韩某冲于2016年10月13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获并处罚,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5天,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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