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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宁:乡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进千村活动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1日,新宁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各乡镇交管站联合派出所接警中队扎实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整治行动,遏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此次行动所有乡镇交通安全员、村级劝导员、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交警中队参与。

    “不管任何情况骑摩托都要戴上头盔,戴上头盔是对我们的一种保护,是对自己安全负责。”在处罚未戴头盔的驾驶员时,民警对驾驶人说道。本次整治行动七、八月份采取“边教育、边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模式,能让群众更深切地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行动开始至今共教育、处罚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3630余起。

    通过耐心的宣传教育,此次行动得到了村民朋友的认可和支持,大家也表示,会积极加入“戴帽工程”整治行动中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此前,全面提高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乡镇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微信工作群、宣传横幅、宣传橱窗、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并利用“两站两员”工作机制,上路进行宣传劝导。

    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充分了解骑车佩戴安全头盔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通讯员/陈贵清)

    (新媒体责编:cz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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