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及中国民航江西监管局、南昌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目标和配置标准要求,以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的母婴设施规划建设。
《意见》明确了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动车、高铁、普速列车等移动空间以及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的建设标准或要求。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母婴候乘厅(区)、母婴专座;预计到2020年年底,江西省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将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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