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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

    你们好!

    2024年春节临近,交通运输生产经营需求进入旺期,大风、雾霾、冰雪、霜冻等天气将对运输生产产生不利影响。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潍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真诚提醒:

    一、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

    1、提高防范意识,依法依规运营。安全生产利企利民,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做好安全教育。要严格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定期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时刻绷紧安全弦。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3、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要严格车辆维护检测管理,按时检测和年度审验,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按照国家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使用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二、广大运输从业人员

    1、遵法守规。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严禁超员载客、超限超载、客货混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定期维护车辆设备。做好营运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要特别注意加强对轮胎、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检查,确保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完备有效,严禁营运车辆带病上路,违规运行。

    3、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密切关注当地天气变化,及时获取准确的天气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道路和路线,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大行车间隔距离,降低车速谨慎驾驶,妥善应对各类紧急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积“小安”为“大安”,共同携手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潍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1月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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