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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吊销驾照三个多月后再次醉驾撞车“醉”上加罪

    日前,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通报了一起“醉”上加罪的典型案例,家住库尔勒的男子周某抱着侥幸心理明明知道自己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照仅3个多月,他又顶风违法,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加油站倒车时碰撞另外一辆正常加油的小型普通客车,还不以为然,自认为是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对方驾驶人报警后,办案民警没有惯着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周某不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2025年9月7日凌晨1时07分,周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后,巴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不知悔改、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周某某没有从第一次醉驾行政处罚中汲取深刻教训,再次碰触酒驾“高压线”。

    2025年12月29日22时08分许,周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库尔勒市机场路一油站内倒车时,将武先生的车辆碰撞后,他还满不在乎,对方驾驶人武先生第一时间报了警。

    库尔勒市公安局丝路街道派出所执勤巡逻民警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在询问双方当事人时,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认为这起交通事故是酒后驾车导致的。执勤巡逻民警立即向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报这一警情,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领导立即安排办案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

    办案民警让周某出示驾驶证时,他迟迟拿不出来,并拒不配合使用呼气式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办案民警依法对周某采取扣留机动车、送至医院提取血样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过检测,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为19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面对检测结果,周某对无证、醉驾交通违法事实无法抵赖。

    办案民警经过认真核查, 还发现周某曾有醉驾“前科”,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还处于被吊销状态,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的无证驾驶。

    周某再次醉驾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目前,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说,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如今已成为广大驾驶人的普遍共识,然而现实生活中,像周某这样胆大妄为的顶风违法者虽然寥寥无几,但是社会危险极大,他蔑视法律必将付出惨痛代价。希望广大驾驶人从中汲取教训,力争让酒醉驾违法者汗颜、使心存侥幸者止步,都能珍爱生命、远离酒驾、文明守法、安全开车。(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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