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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mg/100m!醉驾电动车撞违停拖车 男子受伤担主责

    醉驾电动车上路,拖车违停占道,两者碰撞酿成事故。日前,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依某因醉酒骑行电动车撞上违停的拖车,身受重伤,双方均因存在违法行为承担了相应责任。

    1月23日凌晨6时49分许,天色未亮,库尔勒市铁门关路非机动车道上突发意外。依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由此行至一处公交车站附近时,撞向路边一辆停驶的拖车。撞击造成依某受伤,电动车也严重损毁。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通知120急救。很快,医护人员将依某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依某右腿骨折、脾脏轻微破裂,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中。民警现场对依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196mg/100ml;经过医院抽血,血液酒精含量为201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依某醉酒驾驶无牌电动车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拖车驾驶人张某将车辆停放在公交车站旁的非机动车道内,妨碍交通通行,同样存在违法行为。综合双方过错,民警初步认定,依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因违法占道停车承担次要责任。(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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