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08年和2013年两轮国务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层面“一部三局”架构基本建立,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体制已经形成;省级层面17个省(区、市)基本建立了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或运行协调机制。在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先进看来,实际运行中,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系仍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权责不统一、运行不顺畅的突出矛盾。
王先进建议,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构建涵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全方式,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链条,陆海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明确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职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应按“三定方案”规定,履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编制职责,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整合城市交通管理职责,统一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管理职能,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新兴业态管理职责。理顺部与部管国家局关系,明确部委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之间的职责边界和管理关系,推进中国铁路总公司市场化和政企分开改革,理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管理职责,将规划、审批、监管等政府职能划归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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