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

    淮安交通扮靓风景刷新城市“颜值”

    “这片绿化提升工程就是我们自主实施的601省道绿色廊道的一部分,总投资2400余万元,绿化总面积达154公顷。”盱眙县交通局局长徐壮告诉记者,通过绿色廊道建设,交通干线沿线正逐渐形成“春有花、夏有景、秋有色、冬有绿”的四季景观,呈现出一派路与自然交错的美景。

    盱眙县正在开展的整治工作是全市“五项行动”的一个生动缩影。据介绍,自全省“五项行动”启动以来,我市上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掀起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热潮,有效改善了全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

    强化问题曝光交办。去年以来,市整治办先后对各县区5条线、17项重点任务、近4000个问题进行了书面交办。借助市263办工作平台,对“五项行动”推进不力、行动缓慢的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在淮安电视台公开曝光18期,下达交办单35份。

    强化目标考核引导。市委、市政府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全市科学跨越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市交通运输局代拟定了考核评分细则。市政府还印发了《淮安市优化树种结构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实施方案》,市绿化委印发了《关于确定2017年全市城乡绿化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明确了交通干线沿线两侧绿化标准、树种、责任主体等。

    强化整治资金保障。资金投入是“五项行动”工作成效的关键。交通干线沿线县区(园区)、乡镇积极筹措整治资金,大力实施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据统计,全市累计投入“五项行动”整治经费近5.3亿元,其中城市出入口、部分干线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和提升经费2亿元,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经费2亿元,集镇段以及公路沿线环境“脏、乱、差”整治经费9000多万元,高速公路及部分普通干线公路沿线征地拆迁经费3000多万元,宣传活动经费近300万元。

    强化整治指导交流。为加强沟通,市整治办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群,目前工作群已达百人。据介绍,各地、各部门通过每天上传整治图片、视频、工作动态等方式,进行“网络直播”,由主要负责人进行在线点评和指导;对阶段性重点和难点工作,互相交流经验,集思广益,对推进全市整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鼓劲、加压作用。

    据悉,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是主要针对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码头、铁路周边开展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截至目前,我市普通国省道共整治集镇段29个,封闭、规范道口100多处,清理各类广告牌4660余块、占道摊点3500余处,拆除违建74处,迁移马路市场43处,制止违法挖掘公路10起;高速公路共完成隔离栅外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堆积物2.8万多平方米;干线航道共查处无“航次污染物接收凭证”船舶474艘,完成3座船闸区内垃圾清理,完成市管航道水面漂浮水生植物等清除,对盐河、淮河等478公里航道进行清障扫床,清理非营运船舶81艘;港口方面已完成淮阴城西作业区沉淀池建设,淮阴电厂、实联化工等港口、码头增设60余个垃圾回收箱,完成全市公用港口可绿化面积调查摸底工作,拟新增港区绿化面积4500余平方米;铁路已整治徐宿淮盐在建铁路丁集段红线外危险品企业1家,拆除面积1100平方米,清除新长铁路两侧白色污染、垃圾、渣土18000余吨,拆除违法、破旧建筑700平方米。

    市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五项行动”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结束,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历史遗留问题多,是一场历时三年的“攻坚战”。下一阶段,我市将集中力量、集中资源,进一步巩固2017年整治成果,继续开展洁化行车环境、垃圾集中清除、非法堆积物搭建物种植物清理等行动,力争环境得到更大改善,确保淮安的水更清、路更美,让百姓在旅途中走得更舒心、更安心。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