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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小客车免费通行 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缓堵措施

    我国自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行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客车免通行费政策。图片来源:CFP

    今年春节假期从1月27日到2月2日,共7天。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今年春节从1月27日00:00起至2017年2月2日24:00,这期间7座及以下小客车继续免收通行费。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前做好春节假期路网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2017年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017年1月27日00:00起,至2017年2月2日24:00结束。免费期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期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期间,免费道口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

    据了解,春节期间,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前做好春节假期路网运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春节公路出行特点,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压力。主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收费站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流疏导,防止收费站出现交通拥堵,确保收费站安全畅通。

    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高假日服务接待能力,保证服务设施功能完好、食品和油品供应充足。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坚持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快速处置、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全力做好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向社会发布公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路况信息,提高公众出行服务质量,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据悉,我国自2012年10月1日国庆假日起开始实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并且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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