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

    港珠澳大桥海底隧道“最终接头”浇筑 下月沉放海底

    桂山岛沉管预制厂上的232位建设者迎来了紧张而兴奋的一天。

    紧张的是,1400方、重达3000吨的高流动性混凝土从昨日上午9时48分开始,浇筑到海底隧道“最终接头”的钢壳密闭隔舱内。这是个不可逆的过程,一丝不容有误。

    兴奋的是,这个钢壳混凝土“最终接头”将在接下来的15天内浇筑完成。按工期算,下个月他们便可把“最终接头”沉放海底。

    而这,意味着港珠澳大桥的全线贯通!

    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三明治”钢壳混凝土浇筑

    外包层是钢壳,中间是混凝土,就像三明治一样,钢铁包夹着混凝土。

    “最终接头”整体由钢结构组成,内部焊成了304个密闭隔舱,混凝土就浇筑在这些隔舱里,被大桥工程师形象地称为“三明治”结构。

    这是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的最后一块主体结构。

    “这是全世界首次进行这么大规模的钢壳混凝土浇筑,304个隔舱,每个都要浇筑填满,而以往曾进行的钢壳混凝土浇筑不过一百来方”,岛隧工程三一工区项目副经理张洪骄傲地告诉记者。

    根据“最终接头”的受力性和结构特征,钢壳混凝土的浇筑将分五次进行,长约连续10个小时,短则5个小时。每次浇筑需间隔两到三天,半个月内将完成浇筑。期间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将挑战着建设者们的神经。

    浇筑完成后,“最终接头”的重量将由2400吨变成5500吨。

    记者昨日登上了将“最终接头”运至桂山岛的“振驳28”船,狭小的方形隔舱内,作业人员带着特低压的头戴式探照灯进行紧张地浇筑。记者看到,钢壳内部结构进行了编号,贴上了反光标识贴,据说是为防止作业人员进出舱迷路,也是为了严格按照分舱和浇筑顺序进行浇筑。

    “最终接头”总计304个隔舱,合计方量1400方。其中,底板108个隔舱,中墙12个隔舱,侧墙72个隔层,侧墙小梁位置2个隔舱,顶板共计110个隔舱。

    整体呈楔形,顶边长12米,底边长9.6米,这个“最终接头”是世界上第一例采用整体预制安装式的结构,也是大桥海底隧道贯通的控制性节点。

    “这种钢壳混凝土接头在国内海水隧道中是第一次使用”,张洪说道。

    为大桥建设而独创的高流动性钢壳混凝土配方

    在伶仃洋那片烟波浩淼的海面下,港珠澳大桥的建设者们已经将33节沉管安稳地放入了海底。

    百万方混凝土无裂缝,40多米水压下“滴水不漏”,是建设者们在打造这些具有120年寿命的沉管中创造的奇迹。

    但是,最终将在海底与E29和E30沉管对接的“最终接头”,对建设者们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终接头’其实是个钢壳混凝土组合沉管”,张洪介绍,与已沉放海底的普通沉管结构不同,“最终接头”的结构不是钢筋混凝土,而是钢壳混凝土。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

    为此,沉管预制厂里年过半百的教授级高工张宝兰与她的同事们,又研发出了一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混凝土配合比。

    这完全是因港珠澳大桥建设而触发的独创的、新的混凝土配合比。

    “钢壳混凝土最早在日本试验成功,其配方至今是保密的,我们在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无须振捣、高流动性的混凝土”,张宝兰告诉记者,经过一年的反复研究试验,她们配比的高流动性混凝土的指标,绝不会比日本的差。

    而这也将我国的混凝土工艺标准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4月下旬,浇灌满了中国自主研发配比的高流动性混凝土的“最终接头”,将通过世界最大的12000吨起重船进行吊装,沉入海里进行焊接,实现大桥海底隧道的贯通,也为港珠澳大桥全线贯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天堑变通途的梦,越来越近了。

    (新媒体责编:zs1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