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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改革再出新政 要求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

    3月2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旨在加强对地方车改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公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

    文件提出明确细化保留车辆使用办法、妥善处理好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统筹差旅费和车改补贴相关政策、解决好中短途出差和去偏远地区下乡的公务出行需要、执法执勤用车严格配备到一线等要求。

    通知指出,要充分考虑到基层现实情况,鼓励地方探索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包括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鼓励按岗位核定补贴标准、鼓励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等措施,切实保证基层工作人员出行需要。

    公车改革后,发改委要求各地做到公车公用规范合理用车,特别是保障好重要公务、下基层调研、跨区域出差和突发情况下公务出行用车需要。针对车补保障范围之外的紧急公务、公共交通极不便利等情况下的公务出行,在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限定费用标准,确保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允许采取按距离远近按次包干交通费的办法予以保障和解决。

    对于执法执勤用车,文件提出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必须严格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配备要向基层倾斜,不得搞“层层截留”,不得影响一线执法执勤工作。除人员编制增加允许适度增加配备外,其他确需增配车辆的,按照“留车扣钱”的原则严格执行。

    此外,对于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回家探亲交通等问题,鼓励各地在不违背相关干部管理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方式探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沈度 实习生 何奕佳)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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