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

    交通肇事拒不赔法官上门追回来

    2月6日大年初十,节后上班第三天,执行法官肖文勇接到一个电话就赶往怀集,“受人之托”的他要到一户人家去“拜个晚年”。过年上门的结果,就是一笔1.5万元的赔款终于偿付给了当事人,这件持续15年之久、前后四次启动执行程序的交通事故案终于圆满落幕。

    交通肇事拒不赔偿

    今年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三天,执行法官肖文勇接到的是申请执行人易某龙的电话,对方称自己从湖南老家跑到怀集找到了被执行人孔某东本人,但孔某东拒绝赔偿。

    原来这是一宗十多年前的旧案:2001年12月15日,怀集司机孔某东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顺德三乐路段撞倒湖南行人易某龙,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孔某东对事故负全责。2002年,顺德法院民事判决孔某东在规定期间内向易某龙支付赔偿款合共87641.34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690元,判决摩托车实际支配人黄某盛在孔某东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承担垫付的赔偿责任。2003年,顺德法院根据易某龙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执行,但因当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中止执行。

    易某龙先后三次向顺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不断信访投诉。2009年,因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盛在顺德北滘镇有房产一处,易某龙第一次向顺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依法拍卖了黄某盛的上述房产,扣除各项费用得执行款38100元,但因该款项不足以清偿银行抵押贷款且银行申请优先受偿,法院依法对款项予以提留并终结恢复执行程序。

    2014年,因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盛在北滘镇经营一家废品站,易某龙第二次向顺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分派给执行法官肖文勇。此次恢复执行中,肖文勇查到黄某盛已经还清上述银行贷款,故依法将之前提留的拍卖款38100元支付给易某龙。

    案发15年后赔款最终清偿

    2016年末,易某龙第三次向顺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肖文勇接到电话当天即赶往怀集,先是在县城对被执行人孔某东进行财产查询,查询无果遂前往被执行人孔某东家。

    据了解,易某龙于头天大年初九从湖南老家赶过来怀集找到了孔某东。肖文勇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即刻将易某龙带到当地村委会,在当地村委干部的协助下找到了孔某东的大伯,肖文勇遂与其进行沟通,并向其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易某龙与孔某东就剩余执行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晚上7时,孔某东让其亲戚将刚刚凑足的15000元执行款带来,并现场支付给易某龙,易某龙当场写下收据及结案申请。

    类似这样考验债权人和执行法官的“拉锯战”还有很多。

    据悉,顺德一年执行案件高达2万余件,今年新收案件同期增幅又超10%。(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鹏通讯员谭金宇、邱霖静)

    (新媒体责编:admin)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