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31日,衡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全市在建的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主要暗访督查了施工企业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公路和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执法监管人员在暗访现场发现,衡东县草市洣水大桥渡改桥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未按审批的水上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起重吊装浮船缆绳固定在岸边钢护筒上、安全检查指令未及时回复”等问题;鸡笼至岐山干线公路项目存在“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防护栏杆、标志和标牌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问题;西渡至界牌公路项目存在“项目经理不在岗、总工未持交安B证、专职安全员履职较差、白马洲大桥临时用电乙炔存放不规范”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衡阳市质安处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场整改指令。要求各项目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立即整改,分别在9月3日、在9月5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并将整改书面报告和整改前后的图像资料上报监管部门。
9月上旬,衡阳市质安处将对存在安全问题的项目进行监管复查,对整改不力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发现的安全生产和隐患典型案例,将组卷归档,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运用典型案例解剖“麻雀”,发挥警示与教育作用,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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