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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为有效防御22号台风“山竹”和第23号台风“百里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厅党组的要求,对安全应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做好双台风等各类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严防滑坡、泥石流和水毁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影响,确保当前和“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据了解,本次天气过程将给云南省带来严重影响,加之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人民群众出行集中,交通运输十分繁忙,工作任务艰巨。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安全应急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或完善必要的应急预案。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等灾害信息,切实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灾害事故隐患点的监测监控,及时准确发出预警警报,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除安全隐患。道路运输领域,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运营调度安全管理,确保驾驶人员合格胜任、客运车辆及其它设施设备安全完好,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根据灾害形势分析硏判运输线路,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该停班的要坚决停班;公路建设领域,要深刻汲取玉磨铁路泥石流灾害教训,举一反三,质监部门要督促开展在建工地特别是农民工驻地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排查桥隧、高边坡施工隐患,发现存在严重安全威胁要及时停工撤人,严格落实施工安全规定;路网管理领域,公路管养部门要加强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各等级公路的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排查易受灾或已受灾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隐患,加强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强化节日期间路网监测、信息发布和车辆分流治理方案,做好国庆节期间客车免收通行费工作;水上交通领域,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载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限航禁航等通航管制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库区和农村渡运船舶该停航的要坚决停航,重点加强大型游船等水上旅游交通工具及其它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

    9月15日上午11时,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在厅应急指挥中心进行视频点名,检查各单位备战情况。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严阵以待、科学研判,切实做好双台风等各类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并与气象、国土部门紧密联系,密切监视雨水情、灾险情动态变化。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巡查检查制度,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向群众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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