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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全面打响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攻坚战

    【原标题】宁波市攻坚交通重大项目建设280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密切围绕“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奋斗目标,2017年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出台了《2017年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方案》和《2017年交通重大项目抓建设促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交通重大项目抓建设促投资推进会,全面打响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攻坚战。今年,宁波市将着力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水运、机场等综合交通建设领域113个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加快推进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新开工建设,为顺利实现年度投资任务目标280亿元以及“十三五”交通建设投资目标1500亿元夯实基础。

    一、细化七项工作目标促投资

    (一)高速公路项目12个,计划完成投资61.54亿元。在建2个: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工程(余夫公路至小曹娥互通段)、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新开工4个: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石浦连接线)和规划203省道接三门湾大桥及接线互通工程(岳井洋互通);前期6个: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中心连接线、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塘溪至溪口段等。

    (二)铁路项目7个,计划完成投资34亿元。在建3个:宁波至余慈城际铁路(一期)、穿山港铁路支线、甬金铁路宁波段(含动车所);新开工1个:庄桥至宁波段增建三四线;前期3个:沪甬跨海铁路(沪嘉甬)、甬舟铁路、宁波至慈溪城际铁路。

    (三)水运项目13个,计划完成投资21.39亿元。在建8个:宁波-舟山港梅山保税港区6#~10#集装箱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多用途码头改造工程等;新开工3个:宁波协和码头改建项目一期工程、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1#集装箱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工程;前期2个: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大榭港区礁门石化码头项目。

    (四)民航项目2个,计划完成投资12.6亿元。在建2个: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含空港物流园区工程及交通枢纽)、飞行区平滑系统机坪扩建工程。

    (五)国省道提升项目27个,计划完成投资30.86亿元。在建12个:甬余线(姚州大桥至余姚大道)改建工程、江拔线大张至沙堤段改道工程等;新开工4个:甬临线杨梅岭至堤树岭改线工程(方前互通北段)、G329国道(育王-陈华段)改建工程等;前期11个:G228庵东至梨洲段、G527宁海长街至象山石浦(岳井洋大桥及接线)等。其中甬余线(姚州大桥至余姚大道)改建工程、甬临线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等4个项目计划年内建成通车。

    (六)干线公路项目39个,计划完成投资63.93亿元。在建26个:杭甬高速至沿海北线高速余姚连接线一期工程、胜山至陆埠工程等;新开工11个:芦庵公路改造、城岭线岔路至白溪(S202二期)等;前期2个:奉化西环线公路工程(宝化路至甬临线段)、杭甬复线澥浦互通连接线工程。其中陆丈线一期(陆埠互通)、招宝山大桥连接线及定海路拓宽改建工程等十个项目计划年内建成通车。

    (七)客货运场站及城市公交场站项目12个,计划完成投资6.97亿元。在建7个:外滩站、中医院站、东部新城公交综合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等;新开工3个:奉化市旅游集散中心一期、宁南贸易物流区(交通相关项目)、宁海县城区公交场站工程(花山首末站、北站等);前期项目2个:永盛公交公司黄隘停保场、宁波市镇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迁建。其中外滩站、奉化市莼湖公交站、象山客运东站三个项目计划年内建成投用。

    二、部署四大攻坚战役抓建设

    (一)坚决打好完成年度建设投资任务攻坚战。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地各单位明确各自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及早组织工作部署,确保每一个交通重大项目落实建设主体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个人工作责任。二是明确方案,落实对账。年初研究制订交通建设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对每个重大项目提出“月、季、年”具体投资完成计划,在建设推进过程中落实“月、季、年”投资情况对账。三是强化督查,有效推进。进一步加强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难题、问题,要加强动态管理,特别是推进滞缓、有效投资完成滞后的建设项目,要认真总结、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确保迎头赶上。

    (二)坚决打好交通重点项目前期推进攻坚战。一是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要求各地各单位强化前期管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节点目标,实现“十三五”计划开工项目全部启动前期工作。二是明确交通前期工作重点。要立足宁波都市圈,谋划对外大通道,强化区域间的互联互通,对于省里下达的甬舟铁路和宁波至慈溪城际铁路完成工可审查、G228余慈大道工可完成批复的前期工作目标要重点确保完成。同时认真梳理2018-2020年项目清单,做好合理储备。三是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在前期工作中要同步研究明确建设模式,提高前期工作质量。要发挥好中央车购税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深化探索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四是抓好项目前期节点进度。要根据开工目标制定前期推进计划,计划要明确立项、工可、设计等各节点的时间目标,并着力按目标落实各项工作,重点要抓好今年新开工项目的节点任务,确保项目今年如期开工。

    (三)坚决打好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攻坚战。一是确保建成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工程(余夫公路至小曹娥互通段)、杭甬高速至沿海北线高速余姚连接线一期工程等24个续建项目,加快推进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穿山港铁路支线、宁波-舟山港梅山保税港区6#~10#集装箱码头工程等38个在建项目,着重保障新开工建设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石浦连接线)等24个项目。二是建立强有力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要求各地各单位根据当前交通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的特点,配齐配强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的领导班子,选取责任心强、业务精、素质好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建设管理一线,组建专业化的建设管理团队,落实现代工程管理,以保障交通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形成有效监督推进体系。在全市范围建立起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的监督推进体系,要求建设单位对每一个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措施进行细化和分解,确保重大项目按计划要求推进;要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建立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组织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进度滞后、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

    (四)坚决打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攻坚战。一是全面打造品质工程。紧抓工程建设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品味的核心要素,管理举措体现精益建造导向,突出责任落实和诚信塑造,通过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等管理手段,采用先进适用的四新技术,建设一批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质量管理。重点抓好技术复杂、新型结构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尤其是对地质情况较差、跨海桥隧、长大桥隧、大型水运工程等技术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要求建设各方切实加大对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要求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服务指导,适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深入施工一线,“送技术、送服务”,共同破解难题。三是强化危险性较大建设项目的安全管控。要求建设各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相关规定,着力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控制等管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交通建设项目安全、有序、高效推进。

    三、优化五大工作举措强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强化重大项目推进体系。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强化交通重大项目推进体系。市级层面,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级各相关部门以及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交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项目长”制,由市领导担任市级交通重大项目的项目长,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项目现场巡查,定期召开项目建设例会,保障交通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继续完善落实委领导联系交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县级层面,参照市里建立相应的交通建设推进机构,建立“项目长”制,由区县(市)领导担任辖区交通重大项目的项目长,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建立落实交通部门领导联系交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督促服务项目建设推进。

    (二)集中力量,建立和优化要素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交通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项目建设的难点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建设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审批、政策处理等方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形成有效联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矛盾和问题,群策群力,形成会战攻坚推进项目的强大合力。要求各地各单位在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及时梳理问题,及时反应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征迁任务,努力避免因征迁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要制定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PPP等融资方式,创新、提升融资能力,重点保障年度交通重大项目建设。

    (三)落实责任,建立和强化督查推进制度。一是责任落实制度。对照投资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具体到人。二是跟踪督查制度。成立由政府牵头,交通、发改、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把解决项目实际困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放在首位。三是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督查组定期对重大项目进行通报,对责任不履行的要予以追究,对项目进度滞后、推进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四是考核和表彰制度。继续实行并优化完善交通重大项目推进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对项目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要坚决对推进不力、进度滞缓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继续执行并完善交通重大项目督查通报制度。

    (四)注重管理,进一步提升现代工程管理水平。要不断完善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建设市场动态信用管理、现代信息技术管理等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努力创建交通建设品质工程;要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管;要围绕年度目标,科学谋划建设“时间表”,制定各节点推进工作预案;要进一步构建重点项目保廉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的反腐倡廉领导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项目成为优质工程、平安工程、廉政工程。

    (五)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氛围。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宣传交通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作用,继续开展市民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观调研重大项目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的舆论氛围。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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