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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力有序有效 新一轮集中治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编者按

    自2016年9月2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一轮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来,路面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减少,“双排车”现象已基本杜绝,新的超限认定标准得到了顺利推行,运输结构得到了优化,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货运市场总体平稳有序。

    据全国治超信息联网数据显示,超限率已连续6个月下降,降至2.8%左右,同比下降了37%,严重超限比例同比下降了38%,超限30%以上违法占比由整治前的41.4%降为26.6%,下降了14.8个百分点。

    中国交通新闻网汇总八省(市)在“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等方面的有益尝试,为行业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以期持续推进治超工作向纵深开展。

    北京

    统筹京津冀治超一体化

    为了推进治超新政策,主动适应首都发展新形势,北京市以改革创新和依法治超为主线,在完成2016年度治超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京津冀治超一体化工作,开启了新一轮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的新局面。

    2016年9月,北京印发了《北京市治理超限超载“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完成新一轮《北京市公路检查站建设规划(2016-2025年)》编制,规划新建综合检查站(治超站)24个;编制《北京市公路综合检查站功能设计要求》,提高站点占地及房建面积等规模指标;发布《公路动态车辆称重技术要求与检验方法》和《综合检查站治理超限超载信息系统技术要求》,为非现场执法准备条件。

    与此同时,在京津冀两市一省政府副秘书长级治超联席会议上,统筹协调京津冀联合治超工作;起草《京冀联合建站框架协议》,初步完成了联合建立怀丰站的选址工作,积极探索一体化治超工作新机制。

    考虑到“首都式拥堵”这一难题,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科学布局,提出了“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货车绕行首都外环”的疏导办法,缓解货车对城区交通的影响。

    据了解,京津冀整个区域的交通呈现以北京为中心、向四周延伸的单中心放射状特征,过境货车日均约7万辆,而北京承担了大量周边城市的过境运输。疏解非首都功能,就是要疏解北京过度承担的货车流量。

    接下来,北京市将积极联合天津市和河北省共同探索建立过境货车污染防控、分流限流机制,着力将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打造成环京专用货运通道。

    重庆

    严格一线执法督导

    去年9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之初,重庆市公路局联合市公安局参与到全市93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执法工作中,第一时间将治超新政转发至各区县交通、公安部门进行学习。

    为了推进治超新政的执行,重庆严格一线执法督导。重庆市治超办先后3次组织市交通、公安部门工作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暗访检查各区县及高速公路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线执法督导开展以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市公路局先后9次带领市治超成员单位,对18个区县以及高速公路治超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并就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11月,重庆市治超办在巴南区组织召开了主城区治超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细化了措施,对前阶段工作出色的区县予以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较好地促进了工作落实。2016年,开展一线督导检查70余次,参加检查人员300余人次,现场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60余次。其中,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兼顾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路政管理双重职责,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强化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协作配合,提升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水平。

    浙江

    非现场执法试点先行有序推广

    2013年,浙江省建设了全省公路治超的电子监控体系,启动了国省道公路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工作。截至目前,该省已安装了186套不停车预检设备,共计637条车道,利用动态称重设备记录开展依法处罚1.1万例。

    根据“一个市一个试点县”的工作部署,浙江省于2014年开展了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在各市分别选取一个县作为试点,先后形成了宁波、绍兴、临安三种模式,各市在普通国省道上先期建设货车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并以此检测系统为依托建立相应的执法信息系统,试行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从各市开展的情况来看,宁波、绍兴已在全市范围内应用推广,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为了确保试点经验的有序推广,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国省道公路货车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计划》,计划用6年时间(2015年至2020年)建设货车超限自动检测系统310处,共1130个车道,实现每个县(市、区)均设置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同时出台了《新改建公路、航道、场站、码头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意见》,将非现场执法设施与公路、航道、场站、码头等交通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同步管理”。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将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列入了路政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年度建设计划,分步建设,有序推广,并将设备建设列入省公路局对各市公路局的年度考核目标。目前,浙江省市级非现场执法点均已投入使用,县级非现场执法点计划于2020年实现普及。

    山西

    强督导 严考核 治超机制保长效

    去年9月以来,山西省在既定治超重点工作的基础上,思路再创新,措施再细化,工作再落实,严格按照新规全面启动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

    为了推进治超新标准、新政策的实施和落实,督导检查成为检验山西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的有效抓手。据了解,山西省组织各市对新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全年各项治超工作进行交叉互检,检查面涉及到全省11个市50%以上的县(市、区),由各检查组将督导结果报送山西省治超办公室。2016年全年,全省督导检查达2837次。

    鉴于治超工作对道路安全的重要性,早在2015年,山西省政府就将治超工作纳入全省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山西省治超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稽查暗访力度,对于群众反映超限超载问题严重的路段和区域进行了重点查处。对于省治超办查扣的超限超载车辆在移交当地治超部门的同时责令相关单位,严格责任倒查,对涉及到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全省继续对治超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对贯彻执行治超政策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严重反弹或发生严重公路“三乱”的地方,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以市、县两个责任主体为例。按照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长、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保证治超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确保管辖区域内治超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全方位治理。

    四川

    部门联动 建“1+N+X”治超体系

    新一轮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四川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治超成效显著。据统计,货车运输33个月重大以上事故“零发生”,客运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连续3年“双下降”;高速公路基本实现违法超限1吨以上的货车“零驶入”;国省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控制在3.6%以内。

    去年9月,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公安、质监、经信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四川省深入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超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表。

    为了细化实化治超工作措施,“1+N+X”的治超体系应运而生。“1”就是盯牢治超链条中的高速公路这一重要环节,全面禁止违法超载超限货车进入高速公路;“N”就是在国省干线重要节点合理布局并建设N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和不停车自动检测系统,辅以流动治超模式,严打货车违法超载超限行为;“X”就是以县为单位,地方运政机构积极汇报同级党委、政府,认真排查梳理货物装载地X个重点源头,并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严禁违法超载超限货车出场上路。

    对于治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四川省采取主抓重点、逐个突破的策略。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建立违法超载超限货车“联合执法、一站式查处”机制,以及交通路政与运政机构的信息抄告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联合高速公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和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共同参与,形成“一路四方”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治超突出问题;与周边省(市、区)建立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区域治超和“全国一棋盘”治超。

    安徽

    依法治超 出台配套系列政策

    近年来,为切实抓好超限超载治理,保护公路建养成果,保障群众安全通行,安徽省不断加强治超工作的政策法规保障。2014年6月1日,安徽省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明确了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开出了集中整治、联动治理、源头治理等系统性“药方”。

    在实施《条例》的同时,安徽省始终坚决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治超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落实好治超新政,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通过举办培训班,对新政策、新标准和新措施进行解读,于9月21日正式在全省实施。

    以新政策为指导,结合本省实际,同步实施本省条例,安徽省闯出了依法治超的新路子,治超工作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突出体现在“三个转变”上:从部门单独治超向综合治超转变,政府负责的治超体系基本建立;从路面管控向综合监管转变,联合执法已成常态;从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转变,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升。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率由《条例》实施之后的4%下降到1%以下,有效保护了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结合治超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安徽省先后出台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治超工作相关配套措施;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治超工作要求,安徽省相继出台了《安徽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安徽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并进一步加强了治超新政的宣贯工作。

    湖南

    进驻企业 形成三级源头监管

    2016年,湖南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的治超工作机制,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逐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货运源头监管体系,在各地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货运源头企业信息档案和货运车辆“黑名单”制度,明确了货运源头企业监督人和责任人,与货运源头业主签订《责任状》、《承诺书》,落实进驻监管或定期巡查的工作机制,严把货运车辆出厂关。

    据了解,去年湖南省实现进驻、巡查的货运源头企业达48974家,依法取缔非法货运源头企业2584家。其中,湘潭市依法吊销了6辆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营运证,将50辆一年内2次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列入“黑名单”;长沙市对年吞吐量30万吨以上的货物源头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纳入督查考核范畴,对年吞吐量30万吨以上的重点源头企业派驻6至8名专员常驻监管;个别县市区对货运源头企业试行了治超保证金制度;有的县市区在水泥厂等企业出入口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视频数据接入治超管理平台。

    下一步,湖南将继续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矿山、水泥厂、砂石场、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的排查,预计于今年5月底,将年货运量20万吨及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信息,报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同时,湖南省将大力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陕西

    科技信息平台 助力源头治超

    2016年,陕西省借助科技信息平台的建设优势,围绕车辆运输车治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货车非法改装整治等专项工作,各项工作扎实平稳深入开展,科技信息平台对治超源头监管起到了重要的巩固作用。截至2016年,陕西省共检测货运车辆8364万余辆,全省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为0.12%,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监管率达到96%。

    陕西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过优化源头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和“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增强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货运驾驶员的常态化监管。

    2016年9月,“陕西源头治超”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启动,通过扫描二维码可快速查询货车“黑名单”信息,同时正在加快内测调试“陕西运政治超源头管理”APP。

    为了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部门联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陕西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修订完善源头治超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违法信息报送、处理工作流程和处理要求,建立重点抄告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定期向社会公示治超黑名单信息。同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夯实各项联动机制,确保“黑名单”处理与“一超四究”工作更加便捷顺畅。据统计,2016年陕西省微信信息平台共接收公路管理部门及外省抄告违法车辆信息案件2247起,按照 “一超四究”制度处置1154起,将653起列入黑名单管理,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记者 朱静)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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