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深圳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从6月1日起,凡行人、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涉嫌违法行为,违法人将被“停用”共享单车。仅6月1日至11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7537宗,罗湖区的深圳南东路、东门路查处的数量最多。
6月1日,深圳交警联合在深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对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6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1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据介绍,6月1日至11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7537宗,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5768宗,属共享单车的3165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54.87%。其中ofo小黄车和摩拜的用户被查处的最多,分别是1392宗、1385宗,占共享单车违法总量近九成。
深圳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非机动车违法时段大多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8点至9点违法现象最为突出。违法行为也集中体现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和占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占总数的八成以上。其中深圳交警还记录了一宗因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人也将会被警告,面临被禁止使用共享单车的“处罚”。从大数据得出,违法人以男性为主:2376,占75.07%,女:789,占24.93%,而年龄段主要体现年轻化,20-35岁居多。
深圳交警已于6月5日、12日分批将6月1日至11日在深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数据,共计17537宗,通报给了各共享单车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分批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由于6月1日至7月1日为过渡期,企业对相关用户仅作提醒,对7月1日以后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将严格按规定采取停用措施。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