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湖州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由市公共关系协会组建成立,属于第三方民间公益组织。首批30名成员主要来自于市民监督团,涵盖“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干部、企业职工、机关工作人员、记者和律师等专业人士,独立行使对公共交通的评价监督。
成立以来,为充分发挥公交乘客委员会监督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湖州市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建设。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召开全体大会,推选了乘委会主任和常务委员会,并制定了《湖州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章程》。《章程》由总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七部分组成,对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的目标、性质、宗旨、人员结构、工作职责、考核方式作出了具体说明。
二是组织专业培训。举办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培训会,从公交发展历程、公交发展现状、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成效、公交管理依据、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对公交行业进行详细培训,重点普及了《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
三是践行监督调查。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共同成立联查联动督察队,参与公交站点检查活动,共检查发现公交站台问题55个,并将总结成湖州公交站台现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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