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科技

    权盾网解析“那一液”商标是否遭抢注

    最近,一份由明星谢军代言的一款白酒“那一液”宣传海报从市场流出。海报信息显示,谢军的身份除了艺人外,还担任北京那一夜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天眼查显示,那一夜酒业成立于2013年,谢军为实际控制人。

    然而权盾网查阅中国商标网显示,“那一液”商标由福建源配贸易有限公司所注册,而那一夜酒业并未注册该商标。对此,一位自称是谢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没做酒,也没做类似广告。”当被询问该款酒的详情时,该人士又称,“公司运作了这款酒,并且拥有那一液商标七八年了,现在公司没有招商需求,正在打假。”

    然而贵州五星酒厂的相关人员的回应却是,“那一液是由我们公司生产的,但是经营以及产品销售则是谢军公司在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此,权盾的分析是,“那一液”于2015年被福建公司注册为文字商标,注册类别为清洁制剂和化妆品类,“那一夜”的文字商标注册类别为:啤酒和无酒精饮料类。二者并不是同一商品类别,并没有在同一商品或者近似商品上使用,在酒类上使用“那一液”的文字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难以认定构成了商标侵权,目前使用其进行宣传不涉及侵权。

    如果后续仍需要在酒类上使用“那一液”商标,最稳妥的方式是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在取得商标之后使用,避免此类不规范使用行为。

    如您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和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欢迎咨询权盾。权盾网是行业知名的知识产权生态链服务供应商,在知识产权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天下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新媒体责编:syhz0808)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