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汽车

    河南郑州又开始严查电动三、四轮车 整治力度再次加大

    郑州自2018年7月份开始,交通部门就明确电动三、四轮禁止上路。近日来,郑州更是开始严查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力度堪比此前“禁摩”。

    01、快递行业受影响

    最近几天陆续有送快递的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查扣。一经开区的快递小哥表示,他目前还能正常骑行电动三轮车送货,“但是接下来会不会被查,大家心里都没底。”

    1.webp.jpg

    在市民王先生看来,快递三轮车虽然送货方便,但其中一些车辆随意变道行驶、乱停乱放,也是不争的事实。

    郑州市快递协会会长张要仁说,这两天圈子内都在讨论郑州交警的此次集中查处行动,“力度很大,快递行业肯定是受影响的。”

    快递行业人士建议:“我们也想和交警部门沟通,这些车辆怎么才能上路,如果需要办理牌照、驾驶证、执照,我们都全力配合。”

    02、一线城市都对违规电动三轮下手

    河南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袁自良说,一边是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大量生产,一边是郑州交警部门对这些车辆不予上牌的现状,“矛盾明显。”

    2.webp.jpg

    他称,厂家在生产这些车辆时“生产超前,标准滞后”。“厂家生产时,国家对这些车辆的定性不明晰,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袁自良认为,外地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比如湖北襄阳允许纯电动低速汽车上路,时速50公里以内的低速电动汽车可以生产、销售、上牌、购买保险,可在除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

    但其实北上广深及省会城市对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态度明确,“禁声一片”。比如,7月1日起,北京已全面禁止销售各类“超标电动车”,包含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以及老年代步车等,从源头上严控。

    03、郑州交警表示此次力度堪比“禁摩”

    对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规上路,交警将持续严查。“这些车辆是不符合机动车上牌规定的。”交警表示,三轮和四轮电动车必须在工信委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范畴内,才能登记上牌。

    3.webp.jpg

    目前,郑州车管所没有开始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机动车牌照。郑州交警对违规上路的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已持续十来年,“此前对这些车辆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认定不清。”

    提起郑州“禁摩”,很多人都有记忆,现如今,郑州城区内已很少能见到摩托车在路上行驶。1997年5月1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停止为市区内摩托车注册登记。

    2007年11月4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通知:从11月15日起,除邮政、电信、公安部门等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一律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

    两相对比来看,郑州此次全面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确实动了真格。

    04、网友热议

    有人拍手称快,有人觉得一刀切不妥,对于郑州交警此次严查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市民既有点赞也有质疑。

    网友@南风:支持严查,在他看来,不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希望严查发展到全市小电车上牌。

    有网友称:既然不能上牌,又不能上路,为何还要生产销售这些车辆?

    还有网友建议道,整治前有一部分消费者已经买了国内允许销售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而不是一刀切禁止上路。

    网友@六月雪5141:没一线城市的命,却得了一线城市的病

    @新闻资深评论员 :必须严管再严管,三轮,电车,老年电车太疯狂太疯狂,快速车道真的是随心所欲的开。

    @手机用户58778875116:不让骑得先不让卖

    @Abel70103627: 我感觉禁用应该从厂家开始, 民用车辆不宜放纵,理性集中管理,上牌,用严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他们的行为,以达到更好的为城市服务的效果 既理性,又人性,遵守法制,达到更好的管理效果。

    @听雨无声:简单的说一下自己的观点:首先我是开车的,我自认为我开车很规矩,经常看到有些三轮乱停乱放、快速道上行驶,其次我最讨厌个别送外卖和UU跑腿的,走那停哪不说,创红灯,看着手机骑着电动车,不知道谁你的勇气…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祝你们这些不守规矩的下辈子还是骑电动车的!(我说的是有些和个别的)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郑州严禁严查电动三、四轮车的?欢迎留言讨论!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