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汽车

    福特汽车在中国召回610辆进口汽车 因发动机电子节气门有安全隐患

    日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19年3月25日起,召回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10月27日生产的部分2011年款进口福特锐界汽车,共计61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发动机电子节气门内部电机电刷可能累积污染物并导致电阻增加,造成故障指示灯点亮,车辆进入故障模式并限制发动机转速,极端情况下发动机可能熄火,存在安全隐患。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电子节气门,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反映此问题的投诉。收到投诉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即部署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上述问题开展缺陷调查和评估。受调查影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