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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破不立 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发展新阶段

    人民交通讯(记者|李冉)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可谓是荣耀与挑战并存。一方面,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据全球市场约半数,连续4年位居全球第一;另一方面,根据规定,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步退坡,到2020年年底补贴将完全退出。这也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进入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阶段,车企需要面临市场“洗牌”的大考。

    习近平主席在给2019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致信中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不仅为各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新动能,也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全球生态环境……中国坚持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习主席的这番话道出了当前中国乃至世界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迫切性。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世界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也是中国实现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的重要机遇。正是得益于政策的引导、推动和适时调整,我国不仅培育起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而且拥有了较为完整的产业生态链:从上游的原材料生产,到中游的“三电”核心系统、整车制造,再到下游的充电服务、出行服务、电池回收,等等,在全球产业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政策推动产业蓬勃发展

    自2009年1月,“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启动以来,我国给予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已满10年。10年以来,借助政策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取得先发优势,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与此同时,其开启了我国用财政补贴的手段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运营的先河,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让一些此前仅在试验场上跑过的车辆真正得以上路,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的进程。

    中汽中心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过去10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影响占比高达54%,其次是交通、财税等方面的影响。政策成为过去10年新能源汽车发展最大的影响因素。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300万辆。电池、电机、电控为核心的“三电”技术也取得了很大进步。以电池为例,2015年的能量密度较2009年提升50%,成本降低了30%,而未来的目标是能量密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三电”领域,中国企业开始走上世界舞台,出现在国际巨头的采购名单上,在核心技术领域,中国企业也有了一席之地。

    与此同时,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在较大程度上加快了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进程。各大车企都开始重视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甚至不得不把最新的新能源汽车技术、车型率先在中国上市推广。如宝马这种计划在中国生产某款新能源汽车车型进而出口至全球的规划正在逐步实现。此外,也催生“新型合资”的出现,以生产纯电动车型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出现,中国企业也将向合资企业输出技术和产品。如在广汽三菱,广汽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已经向合资公司导入,中方在合资公司中也有了技术贡献。

    更为关键的是,伴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一大批新兴企业进入该领域,成为“造车新势力”,他们大多是跨领域进入新能源造车,带来了原有领域技术、创新模式的同时,也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带来“鲶鱼效应”,带动传统车企不得不追赶他们的步伐,新能源汽车成为每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领域。

    国家战略、规划及政策的强力支持,使得“新能源汽车代表未来汽车产业发展方向”这一理念深入人心,消费者普遍认可自主品牌是新能源汽车技术先导者,有效提升了新能源汽车品牌形象,扭转了自主品牌在传统汽车领域的低价低质固有形象,上汽、比亚迪等企业的高端新能源汽车车型售价在15万元到30万元区间,比肩部分合资品牌。

    另外由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实施限购政策,这使得传统汽车车牌一牌难求,新能源汽车的免限购政策催生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杭州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国销量的一半以上,其示范效应促进新能源汽车品牌加速向全国市场拓展。

    购车价格同样是影响市场的一项重要因素。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以及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免征等税收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2018年在售车型中有近四成车型的售价(补贴后)已压至10万元以内,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竞争。除了财税补贴直接激励措施外,国家还采取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不限行、不限购、充电优惠、停车优惠等差异化支持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使用环境,撬动了市场消费。

    安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之本

    6月27日,蔚来汽车的一份“召回公告”,就像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打开了公众关于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各种担忧。据悉,蔚来汽车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发生4起自燃、冒烟事件,在整个新能源汽车接二连三发生的自燃事故面前,真的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6月20日,一辆长安汽车的某款新能源车型在重庆两江新区汽博中心内发生自燃,车辆电池位置冒出浓烟;

    6月15日,同一地点,一辆力帆品牌的新能源汽车自燃甚至发生爆炸,燃起熊熊大火,因为地处物流园区内,所以现场停放着多辆车子,有人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上前将旁边的车辆开走;

    4月24日,武汉一辆比亚迪E5起火;7月2日,西安一辆新能源面包车在一处路口发生自燃,品牌不详。

    这一起起自燃事故,似乎更像是悬在消费者头顶的警钟,每响起一次,都会在大众心中掀起巨大波澜。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2018年我国至少发生过40起涉及新能源汽车的火灾事故,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混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乘用和商用新能源车、国产和进口新能源车、造车新势力和传统车企的新能源车,均无幸免,相当于平均每月约发生3起火灾事故。国家市场监管机构2018年召回存有安全隐患的新能源汽车超过13万辆,占当年销量(125.62万辆)的一成还多。

    其实,新能源汽车自燃事故,不只存在于中国市场,也是个全球性的问题。奥迪在6月10日曾表示,由于存在电池起火风险,召回540辆在美国销售的E-Tron纯电动SUV。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2017年一份报告称,相比汽油汽车,电动汽车照例更不容易发生事故或火灾;但该报告同时指出,电池技术仍在发展,在安全系统设计上还未达成共识。

    工信部已于6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车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并明确表示:“对于发现存在未按要求开展排查、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企业,将暂停或取消企业及产品公告,并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等处罚手段。”

    6月21日,在“新能源汽车安全倡议发布暨研讨会”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宣读了《新能源汽车安全倡议书》,号召全行业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主体责任。此次“新能源汽车安全倡议”的发起,将通过加强对消费者正确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引导,以及对已投放市场的在用车辆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有利于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安全是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之本。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快速上升,安全事故有增多趋势似乎符合概率学原理,但客观上却会给人一种安全问题更加严重的印象。因此,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底线思维。企业不能为了抢占市场不顾产品质量,心浮气躁会给产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的特殊性、基础设施的联动性和市场应用场景的复杂性来看,当前只有把新能源汽车安全性落到实处,减少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推动产业更加协调、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地发展。

    科技创新是引领新能源汽车转型升级的动力源泉

    面向未来,科技创新是引领新能源汽车转型升级的动力源泉。近年来,各家汽车制造商加大研发投入,布局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技术。

    今年年初,吉利控股集团将吉利新能源拆分出来,成为吉利汽车旗下独立的子品牌,并且拥有独立的新车标。按照规划,吉利新能源未来将陆续推出近30款新车。事实上,早在2005年,吉利汽车就开始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研究部署,2015年,投资了冰岛一家环保科技公司,共同探索清洁甲醇燃料合成生产技术。如今,吉利新能源汽车也已经在冰岛顺利完成了为期一年的测试工作,而围绕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吉利汽车已经布局了百余件专利。“传统汽车制造很难实现技术突破,吉利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并及时提交专利申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巩固吉利汽车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领先地位。”吉利汽车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表示。

    想要在未来赢得市场,打造出更便捷、更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众多汽车生产企业的共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代表,一直将打造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司的创新发展方向。“我们技术团队基于正向研发,创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纯电动的长城ME平台,目前,该平台已经研发出两款新能源汽车,打造了独立的纯电动汽车品牌。”长城汽车技术管理部副部长王笑组介绍,“三电”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分,ME平台围绕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开展平台总体布置工作,将电池包与车身底盘进行了融合设计,车身底部采用横向与纵向传力通道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个“井”形结构,同时电池包安装梁与门槛梁之间设有缓冲区域,侧面碰撞中车身充分吸收能量,充分地保证电池包的安全。此外,ME平台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了整车低阻的轻量化设计,实现了整车的超低电耗。

    比亚迪的新能源车事业与特斯拉几乎同时起步,迄今已连续四年成为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冠军。而在动力电池技术、电池管理技术、电驱动技术、高压电控技术等领域,比亚迪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主要引领者和标准制定者。在一些特定关键技术领域,比亚迪的优势甚至是压倒性的,例如,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模组是新能源汽车中除电池以外最为关键的核心部件,目前全球仅有两家车企能够自己研发并生产IGBT,比亚迪是其中唯一的中国企业。

    作为纯电汽车领航者的北汽新能源,有引领中国品牌的使命,十年磨一剑,北汽新能源靠技术积累完成飞跃。以“达尔文系统”为例,它是北汽新能源融合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先进技术,自主开发的具有自学习、自成长能力的整车人工智能系统。

    EMD3.0智能电控系统又是达尔文系统的重要组成,其具有“技术最强、集成度最高、安全级别最高”等特征,正是有了这套领先的电控系统,才有了EU5最高安全车速155km/h、百公里加速仅7.8秒的强大性能表现,才有了EU5领先同级的智能纯电用车体验。

    北汽新能源目前在整车技术、三电系统、智能驾驶、智能网联以及平台开放与数据安全等领域已形成完善技术链条。即便和国际品牌相比,北汽新能源也已具备阶段性优势。

    如果说,老牌国际汽车品牌凭借数十年或上百年的传统汽车技术积淀在高端车领域搭建了坚不可摧的壁垒,那么今天的中国品牌则凭借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摸索到了可能转变战场态势的窗口。

    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新阶段从退补开始

    从2013年中国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开始,在政府的大力政策补贴下,新能源汽车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2009年到2018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从不足1000辆到125.6万辆,逐年提高在整个乘用车市场销售中的比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加接受这一环保的出行方式。

    但长期补贴之下,也滋生了不少“蹭补”现象,很多企业不仅坐享补贴,甚至还出现了“骗补”现象。为了规范行业行为,2019年6月底,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退补”正式启动,新补贴政策规定国家补贴标准降低50%以上,地方政府全面取消新能源汽车补贴,并取消电池白名单(汽车搭载“白名单”目录中的动力电池才能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以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以下是最新有关新能源汽车的37条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

    公安部开展轻型货车检验登记集中排查工作 违规车厂应无条件收回、更换

    据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期发布《关于开展轻型货车检验登记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将从严格车辆检验监督、严格车辆查验登记、组织开展集中排查、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登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对发现货车栏板、货箱、轮胎、轮毂等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立即启动嫌疑机动车调查程序,按规定开展现场调查。对调查确认违规生产的轻型载货汽车,要详细记录违规机动车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固定违规证据,通过信息系统上报违规机动车产品,公安局将汇总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违规生产的轻型货车,一律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更换,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6月6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

    新能源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6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为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本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应按照行驶里程和监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设定排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动力电池故障较多的车辆应适当增加排查比例。

    私家车方面,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生产企业通过监控数据发现车辆达到上述触发条件时,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车辆报警等方式提醒用户回店检查维护。生产企业应将上述触发条件、通知方式及记录、回店检修项目等列入年度报告,存档备查。

    此外,对发生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生产企业应在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时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主动上报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

    通知还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如实向装备中心报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情况、实施情况、运营主体配合情况、存在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

    工信部6月21日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2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22号)》,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

    财政部:2020年12月31日前 新能源车免购置税

    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发布 鼓励电池外企入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6月30日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确表示鼓励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外商来华投资,核心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方面均有涉及。

    两部委发文 加强车辆配置序列号申请和使用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21日发布《关于加强车辆配置序列号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加强对车辆配置序列号的申请和使用管理。

    自2019年7月1日起,车辆生产(改装)企业或者进口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车辆价格信息,保留车辆配置序列号管理机制。车辆配置序列号由企业通过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编制,用于区分相同厂牌型号、不同配置的车型。

    自2020年1月1日起,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依据企业填写的车辆信息,按照《车辆配置序列号编码规则》自动编制车辆配置序列号。企业初次编制车辆配置序列号前,应当申请生产企业代码。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企业的生产企业代码由企业通过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旧编码规则编制但尚未使用的车辆配置序列号,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有效,企业按照新编码规则重新编制;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旧编码规则编制且已经使用的车辆配置序列号,2020年1月1日起仍然有效并可以继续使用。

    四部委发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6月25日联合发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

    计划中提到,将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开展充电设施与电网互动研究。组织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等相关方面开展充电设施与电网互动等课题研究,2020年,研究开展试点示范等相关工作。

    此外,还将完善储能相关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促进能源交通融合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奠定基础。

    地方层面

    广东省: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6月20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2019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海南:开始清算2016-2018年地补 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可申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海南省财政厅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至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补贴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分别针对2016年暂缓审核车辆,即在2016年已申报补贴,但在补贴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暂缓审核的车辆、2017年消费者在海南省上牌但未申请补贴的新能源汽车;2018年消费者在海南省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提出不同的申报要求。

    补贴标准方面,2016年上牌车辆: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工信高〔2016〕410号),《关于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申报的补充通知》(琼工信高〔2017〕15号)相关标准进行补贴。

    2017年上牌车辆: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琼工信高〔2018〕7号)相关标准进行补贴。

    2018年上牌车辆: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根据上牌时间分三段核算补贴数额,按照《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琼财建〔2018〕414号)标准补贴。

    关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常见问题的解释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6月4日发布了《关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常见问题的解释》,对2018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条件以及2018、2019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进行详解。

    海南: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和数量

    6月29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2019—2020年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的通告》。通告指出,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河北:7月1日起 轻型汽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

    山西:优先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上牌 简化办证程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表示,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优先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上牌,简化办证程序。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全省使用比例达到 80%。

    此外,建立开展绿色运输企业试点示范。建立涵盖运输方式、运输组织 模式、运输效率以及新能源车占比等指标的绿色车队评价体系。采用优先路权、优先派单、经济激励等措施,鼓励煤矿及钢铁、焦化等工业企业和物流站场优先采用绿色车队,打造绿色运输示范企业。

    陕西:淘汰11万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加快新能源物流车的使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近期联合印发《陕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年底前,全省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8.8万辆(其中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营运柴油货车7.4万辆),“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1.6万辆。2020年底前,全省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2万辆。

    方案还提到,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取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或甲醇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其中,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使用比例达到80%。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加快充电站及甲醇加注站建设,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甲醇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

    北京:公示2019年第四批新能源车地补 拟拨付3441万元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月11日发布《关于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公示《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明细》。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共涉及7家企业的748辆新能源汽车,拟拨付资金3441.42万元。

    北京: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补贴

    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管委、北京市交通委6月25日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明确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通知称,为落实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其中第三条修改为: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此外,通知还表示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通知6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自6月26日起废止。

    重庆2019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出台

    重庆市经信委与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能源局6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补贴标准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期间,在重庆购买、上牌并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按照2018年市级补贴标准执行。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则为过渡期。

    通知还表示过渡期后,也就是从6月26日起,不再对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外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过渡期以后,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另行制定。相应补贴车辆一年内不得转籍市外,否则将取消对应主体的申报资格并追缴对应车辆的补贴资金。

    广州增加10万中小客车指标 按1:1分配普通车和节能车

    广州市6月2日发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通告表示,广州市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增加的额度原则上按1:1比例分别配置普通车竞价指标和节能车摇号指标,由指标管理机构按月组织实施。

    深圳增加8万小汽车指标 新增小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

    深圳市6月2日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通知表示,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其中,1万个采取摇号方式配置,3万个采取竞价方式配置。新增的小汽车指标在深圳市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时,小汽车须符合国VI标准。

    深圳:拟对174辆新能源物流车进行升级管理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根据车属单位提出申请,经核查,拟对174辆新能源物流车进行升级管理,由二级管理升为一级管理。

    深圳:对678台新能源物流车进行降级管理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降级名单公布》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车属单位申请,对2018年度一次记6分以上且累计扣分12分以上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次要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驾驶人被处以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行为的新能源物流车进行降级管理。

    深圳:对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近日颁布《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通告》指出,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通告自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施行。

    深圳: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 轻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

    6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深圳的十大绿色物流区将继续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惠州:严查轻卡“大吨小标”的超载情况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发布《关于严格轻型货车注册登记查验、检验的通知》。《通知》表示,重点核查总质量4.5吨以下轻卡变更产品公告的行为,如有发现立刻上报。转入的轻型货车参照新车进行严格查验,整备质量“大吨小标”的一律退办。

    三亚2016年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达764万元

    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6月3日发布《关于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中央财政拨付三亚市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764万元。经核算,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每车每月补贴标准为:3333.333元/月。

    厦门电动汽车充电统一定价0.89元/度 6月10日起执行

    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近期发布《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公约》。公约约定,自6月10日零时起,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以0.6元/千瓦时的服务费价格施行,上限不超过福建省标准。也就是说,加上0.29元/千瓦时的电费,厦门电动汽车车主在公约实施后充电的费用统一为0.89元/千瓦时。

    南京发布网约车服务能力评价指南 需选用纯电动车型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6月5日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平台公司线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指南适用于拟申请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或已在南京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指南对运营单位的运营资格、营业场所、营运车辆、运营管理、安全管理、信息数据、企业信用均提出了要求,并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标准。同时,通知要求在南京市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应当按照《指南》完善线下服务能力,2019年12月31日前达到要求。

    指南明确表示,营运车辆需选用纯电动车型,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且属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型。车辆轴距需达到2650毫米以上,纯电动续航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成都鼓励出租车纯电动化 最高补贴4.2万元/车

    据悉,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联合印发《成都市鼓励出租车纯电动化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对减少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做出贡献的出租车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给予“绿色减排补贴”。其中,巡游出租车4.2万元/辆、网络预约出租车1.25万元/辆。

    成都新能源车地补 6月25日前按中央标准的50%补贴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6月10日联合发布《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了成都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的对象、产品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在成都市购置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消费者(个人、单位用户)。

    补贴产品需符合相关规定,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已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50%的市级配套补贴。

    细则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除中央和市级补贴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待满足补贴对象、产品等申报条件,并取得中央财政补贴后,由生产企业按规定据实申报市级补贴。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

    成都6月26日起不补贴新能源车 公交燃料电池车除外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明确表示,从2019年6月26日起,成都市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此外,通知还表示2015—2016年度的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继续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成经信办〔2015〕8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017—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20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规〔2019〕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6月25日零时起,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在长沙放宽通行

    长沙交警近期发布通告,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相关规定,长沙市城区道路对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采取放宽通行的交通措施,此前发布的货运车辆限制通行规定不再限制新能源纯电动货车。通告自2019年6月25日零时起施行。

    民警介绍,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是指申领了长沙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即新能源号牌为湘ADXXXXX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长沙市“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规定,长沙市城区道路对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采取放宽通行的交通措施,除万家丽路高架桥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外,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不再受《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规定的通行限制。

    该通告自2019年6月25日零时起施行,通告生效后,原发布通告与此通告不一致的,以此通告为准。凡违反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唐山实行机动车限行 新能源车不受影响

    唐山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通告》指出,唐山将在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区域进行限行,悬挂合法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该限行政策影响。

    张家口:2035年氢能产业产值累计达1700亿元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6月12日发布《氢能张家口建设规划(2019-2035年)》。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将氢能产业发展成为张家口市的重要支柱,到2021年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氢能城市;到2035年建成国际知名的氢能之都。2021年、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市氢能及相关产业累计产值分别达到60亿元、260亿元、850亿元和1700亿元。

    企业培育方面,到2021年,形成覆盖氢能制备、储运、加注关键装备、氢燃料电池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的生态体系,全市年制氢能力达2.1万吨,园区引入企业数量20家以上。到2035年,全市年制氢能力达5万吨,园区累计引入企业100家以上。

    创新能力方面,到2021年,建成国家级氢能产业创新研发平台、氢燃料电池汽车及氢能研究院、氢能国家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实现氢燃料电池、电堆等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申请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参与一批国内外氢能高水平相关标准制定。到2035年,建成世界知名的氢能技术研发中心,成为全球氢能技术创新高地。

    宿迁:拟对407辆新能源车、314个充电桩进行2018年奖补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月3日发布《关于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及报省项目公示》,拟对第一批市区407辆新能源汽车、314个充电桩进行奖补,同时拟将678辆新能源汽车(含三县)上报省工信厅、财政厅,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义马实行机动车限行 新能源车不受限

    6月14日,义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义马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通告》指出,义马将在2019年6月17日至6月30日期间,在人民路以北、天山路以东、义渑快速通道以南、花园路以西主城区范围以内的所有建成城市道路(不包括人民路)实行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新能源汽车不受该限行政策影响。

    宣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 享受购置补政策

    安徽宣城近日发布《宣城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显示,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并实施严格的车辆登记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同时,集疏港、天然气气源供应充足地区应加快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按要求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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