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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空调“霸主”奥特佳海外业务遇困 业绩表现不佳

    近日,主营汽车空调压缩机产品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002239.SZ)发布了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8亿元,同比下滑25.2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同比下滑90.50%。

    对于营收、净利的齐跌,奥特佳方面在半年报中将主要原因归结为汽车宏观市场景气度较低,受此影响,销量下降拖累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分摊有所上升。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业绩的下滑,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海外子公司发展遇困等问题。此外,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在2017年私刻公章,致使公司陷入多项诉讼纠纷,涉案金额高达5.3亿元。

    针对高额诉讼纠纷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问题,奥特佳董秘办方面表示,公司现处于诉讼期间,不宜就此相关问题接受采访。而涉及公司业绩的相关问题,董秘办方面称,以业绩中报披露的内容为准。

    上半年利润骤降超九成

    资料显示,奥特佳是一家为汽车热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主营业务是汽车热管理系统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主要包含汽车空调压缩机、汽车空调系统、发动机散热、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等业务。

    奥特佳在美、欧、亚等大洲均有业务。不过,自去年以来,国内汽车市场的“阴霾”难以消散。根据中汽协数据,今年1~7月,汽车产销分别为1393.3万辆和1413.2万辆,同比下降13.5%和11.4%。

    在此背景下,奥特佳作为整车厂的零配件供应商,在下游企业市场收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2019年上半年,公司各类汽车空调压缩机产品销量为275.45万台,各类汽车空调系统产品销量为87.5万台套,分别较上年同期下滑23.9%和27.3%。

    在半年报中,奥特佳表示,公司传统产品涡旋式压缩机的销量有所降低,主因系公司客户结构以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厂商为主,此类客户受整车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从而放大了行业不利趋势对本公司的影响;电动空调压缩机产品销量下降,主因系公司客户群体较为分散。

    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90.50%。奥特佳方面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汽车宏观市场景气度较低,销量下降拖累营业收入下降;二是汽车空调压缩机是一种典型的规模经济产品,销量下降导致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分摊有所上升。此外,公司在报告期持续增大研发投入,相关费用与支出增幅较大。

    海外业务遇困

    据了解,奥特佳作为国内汽车空调“霸主”,与多家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配套关系。

    奥特佳在半年报中透露,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入开拓海外市场,向美国等国的出口未受关税提升等贸易紧张局势的影响,保持良好势头;向德国大众提供MEQ平台电动压缩机产品的生产线已处于紧锣密鼓地准备调试之中。报告期内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还在南美市场获得了标致雪铁龙集团巴西汽车公司的采购意向,并于近期正式签署了定点函。

    此前,公司总经理丁涛曾对外表示,要用五年的时间,让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晋身全球汽车空调压缩机行业前三。

    但是目前,奥特佳在海外的业务均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上半年,奥特佳海外市场共亏损1775.5万元,其中空调国际集团亏损1641.6万元;奥特佳摩洛哥分公司亏损133.9万元。

    对此,奥特佳方面解释称,全资子公司空调国际主营的汽车空调系统业务受全球经济不稳定和贸易摩擦影响较大,除南美市场外,其他各洲际市场均出现明显收缩,其中在北美市场受到的影响较大,在亚洲和欧洲市场均处于多款新车型的导入期,终端市场销量不畅,出货量相应下滑。

    卷入诉讼纠纷

    事实上,除了行业的整体低迷拖累业绩之外,奥特佳自身还存在隐患。比如,因原实际控制人王进飞涉及借款纠纷,奥特佳需要计提超3亿元的预计负债,这导致奥特佳业绩受到重大打击。

    资料显示,王进飞为奥特佳原董事长、原实际控制人。去年9月3日,奥特佳曾公告称,公司得到公司股东王进飞、张永明的通知,王进飞与张永明签署了《授权委托书》,王进飞将其持有的奥特佳1.9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23%)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委托给张永明行使。这一表决权委托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进飞变更为张永明。

    不过,记者注意到,截至2019年6月30日,王进飞仍为奥特佳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6.16%。

    而王进飞的“退位”却未能把麻烦带走。半年报显示,王进飞因私刻了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并在其民间借贷所涉及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使用了这两枚私刻的印章,导致公司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与王进飞有关的案件共有7起尚未判决,涉及或有事项,另有1起已经判决,但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其中,2019年3月,奥特佳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根据(2018)苏06民初536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公司应对原实际控制人王进飞私刻公章并冒用公司名义对其债务提供的所谓担保承担责任。根据一审判决的内容,公司计提2018年担保责任金3.09亿元。

    对于原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引发的诉讼,奥特佳方面表示,公司面临因可能的不利判决而承受资产损失的风险。为应对风险,公司正在多方寻找证据,积极组织应诉。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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