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观察

    海南楼市全域限购 去土地财政决心昭然

    4月22日晚间,海南楼市调控再升级,在已出台的限购政策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显示,调控升级后,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在上述区域之外,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此外,自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4月中旬,海南省在生日之际收获了中央派发的大礼包,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初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这一决定被市场解读为重大利好,也加剧了市场对于海南楼市的看好。然而,早在3月30日,海南就预先进行了一轮楼市调控,限购、限售、限价、限贷、限外“五限”齐发,力度空前,整体楼市调控严厉程度已达到全国最严水平。

     

    对于此次海南实行全域限购,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海南在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之际,房地产市场大力管控,也是为了防止炒作海南自由贸易港概念。”

     

    其指出,目前国内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限购非常罕见,通过这一政策可以对投资、投机需求实现把控,对于热点地区采取提供60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较严厉,但符合预期。

     

    “此次调控符合预期,亦是政府决心所在。目前海南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两个方向:一方面坚决打压住宅市场抬头、坚决控制住宅市场火爆,不允许海南历史上两次房地产泡沫重现;另一方面则是推进产业升级。”一位不愿具名的海南当地资深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这位人士看来,海南此次获得的“大礼包”会撩动资本热情,加剧市场对于海南省未来发展的看好。各路资金、资源被带入海南,同时亦容易出现炒房热潮。但过高的房价势必影响人才引进,成为产业升级的阻力,因此从海南省近期的调控决策看,政府希望在较低的房价背景下实现产业升级,待升级完成后,无论是本岛居民还是新海南居民均能享受到海南新发展所带来的红利。

     

    一位海南某市政府工作人员曾从当地居民的角度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北方‘候鸟’已经拉高了海南房价,目前当地居民的生活明显受到了影响。”彼时,海南尚未实行全域限购,从他所实际观察到的现状看,“限购区域基本无房可卖,但非限购区域压力很大”。

     

    对于此次实行全域限购,是否亦出于缓解非限购区域压力考虑,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全域限购实际是基于全盘考虑,并不完全只是为了阻止资金流向。政府在3月30日出台政策,在4月中旬对市场从严管控,惩处了房地产参与各方存在的违规行为。目的就是告诫市场各方,若不能控制好,就再出台新政。”

     

    从另一个角度出发,海南以实际行动表明了要摆脱土地财政依赖的决心。根据2018年海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海南地区生产总值1185.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5.1%。其中,海南服务业增加值一季度增长了7.5%,比重最大的房地产增加值下降了6.8%,转型成效凸显。

     

    “现在看来,海南省政府本身是具有抗性的。当下的矛盾是经济财政仍旧来源于房地产,2018年一季度经济增幅创20年来新低,并且低于一季度全国增速,海南有部分市县经济增长为零。这就说明政府要摆脱土地财政的决心很大。”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而随着调控从严,“房住不炒”的思路在海南迎来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双庆”之际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落实。严跃进指出,接下来海南需进一步防范违规缴纳社保、虚假营销等方面的问题。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