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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讨会在南宁召开

    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战略部署,也对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10月20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指导,由《人民法治》杂志社、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南宁市法学会、南宁市律师协会协办的文物保护专题研讨会在绿城南宁召开。来自广西各机关、团体、相关学术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团体、公益人士、高等院校师生及新闻媒体等约120人参加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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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讨会会场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辑陈惊天、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何立荣、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许云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刘绍卫、南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钟敬、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宣传科赵儒敏、南宁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林、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馆员、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彭蕾博士,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副教授杨璐,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研究馆员申茂盛,河南省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葛奇峰,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杨清平等出席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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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何立荣致辞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何立荣在致辞中,首先对文物保护与实践研讨会召开表示祝贺。何立荣表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以建设“区域一流、 全国民族院校一流”的法学院为目标,确立“以国家法教学与研究为基础,以东盟法、民族法研究为特色”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学校“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的办学定位宗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公检法司、党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培养法学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为西部民族地区、广西地方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为文物保护建言,为文物保护的法治建设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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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辑陈惊天致辞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辑陈惊天在致辞中指出,文物是我们树立大历史观不可或缺的物质载体。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树立正确的大历史观,必须要认识历史。认识历史,就离不开文物。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留下来的遗物和遗迹,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的人类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和状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类揭示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和促进当代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惊天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首先是文化的复兴,是文化的自信。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一直延续,这都能够通过文物反映出来,这些文物就是物证、是证据,充分证明了中国的文化自信不是凭空而来。通过这些知识,树立了大历史观,必然就会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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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许云生致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许云生首先代表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对“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究”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本次研讨会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对研讨会将要取得的丰硕成果给予了高度的期望。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在南宁召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究,对于促进我国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制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文物保护立法研究与执法实践方面,在适应新形势下文物保护新变化新挑战的问题上,亟待我们法学界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利于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将法律规定转化为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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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钟敬致辞

      

      南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钟敬代表南宁市法学会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说,文化是城市精神的源头,是一个城市的“底色”,也是提升城市活力和影响力的关键所在,南宁作为广西首府,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今年8月14日,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实地考察调研市文物保护工作,强调保护文化和历史遗存就是留住城市记忆,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挖掘和传承历史文脉、提高首府城市品位和文化软实力。此次研讨会在南宁召开,各位专家齐聚南宁,为文物保护建言献策,必将增进南宁市民对文物保护法的认识了解,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化进程,我们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发挥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作用,参与文物保护的法治宣传,促进对《文物保护法》的普及教育工作,并立足职能,搭建平台,为文物保护研究尽可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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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林致辞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林在致辞中表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广大律师在政府、党委、社会组织的倡导下,也非常愿意致力于广西本土文物的挖掘和保护工作,并希望能够通过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研讨等方式,提供文物保护领域的法律经验,发挥律师群体的社会价值。

      

      此次研讨会主要围绕“盗墓行为的法律量刑问题研究”、“古墓葬保护现状及实践研究”、“重要古墓葬(帝陵)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开封古城址的地层堆积特点及大遗址保护”、”广西遗产保护的情况”等专题进行深入的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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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馆员、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彭蕾作主题发言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馆员、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彭蕾在研讨会上谈到“大堡子山遗址被盗掘”、“红山大案”、“明十三陵被盗”等等被盗案让人触目惊心,文物安全形势严峻。

      

      彭蕾说,虽然公安、文物等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但据统计,2014年以来,公安机关每年立案的文物犯罪案件仍有2000余起,这也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的实施意见》出台的一个原因。

      

      彭蕾认为,虽然公安、文物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显著,但是如果能从根源上防止文物犯罪的发生,对文物安全工作来说更为有效、成本更低。目前和今后应在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发动群众形成打击文物犯罪合力、提高安防设施科技水平、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信息化建设、大力斩断文物非法流通链条等五个方面做出努力。希望在新时期党中央加强文物保护的号召下,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把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管理好、保护好、传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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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研究馆员申茂盛作主题发言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研究馆员申茂盛以秦始皇帝陵为例,从秦始皇帝陵文物保护立法过程展开,分析探讨了重点文物遗址的法制保障问题。目前法律的优点是使秦始皇帝陵保护有法可依,既突出了重点,又点面结合,强调了整体保护的原则,既保护了文物的本体,又保持了完整性。但不足之处是保护范围划定还不够科学,还不能满足文物保护的要求,迫切需要调整。申茂盛希望,修订条例和保护规划要统一起来,建议成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加大执法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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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副教授杨璐作主题发言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副教授杨璐跟大家介绍了古墓葬保护现状与实践研究的一些情况。他进而指出,随着国家对文物事业越来越重视,大家意识到文物是一种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它的重要性不亚于矿石和石油。如何防止文物被盗目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他认为,文物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光是我们做文物工作的人努力就可以,更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人参与,呼吁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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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葛奇峰作主题发言

      

      河南省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葛奇峰在会上系统介绍了开封大遗址保护的经验和做法。葛奇峰表示,开封市近年来一直在致力于打造国际旅游文化名城,对文物保护工作尤为重视,首先在严格执行《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规划纲要》,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开展《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2018年10月12日河南省人大已经审议通过,近期就会正式颁发执行;有计划的推进大遗址的考古发掘研究和保护展示工作,使文物工作成果更好的服好于社会。改革文物审批工作,为了使文物审批与经济建设更好的衔接,开封市正在探索文物勘探审批前置工作;自2018年下半年起,开封市已经开始试行将文物审批放到土地储备阶段,在土地出让前就完成所有的文物工作,减少企业的办事手续,缩短整个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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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杨清平作主题发言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杨清平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广西近年来所从事的一些考古发掘获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五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地方政府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否重视到位了?文物保护部门是不是尽责了?考古机构开展工作够不够科学有效,有没有把文物保护作为使命?社会和相关的机构是不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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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旨在增进公民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了解,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化和法治化进程,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切实推进建言献策。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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