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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放管服”:做好“减法”“加法”和“乘法”

    “‘放管服’改革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既要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又要善于做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啃政府职能转变的‘硬骨头’,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这是一个艰巨复杂过程。最近几年,“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就业、加快新动能成长、增进社会公平正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必须以一抓到底的韧劲做出更多、更有效的努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大刀阔斧简政放权 激发市场活力动力

    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部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一半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仅2017年上半年物流成本一项就降低了356亿元。

    同时,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职能转变,不断创新优化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顶层设计;主动适应“互联网+”新理念、新模式,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新旧业态相融合的监管新方式;在全行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创新创业环境。为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减负,真正实现了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效应。

    “简”字当头,该放的彻底放掉

    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职业资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收费清理改革……2013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不断推出改革举措,为权力“瘦身”,给市场“腾位”——先后分9批取消和下放了38项行政审批事项,占总审批事项的55%;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取消中介服务事项7项,减少职业资格事项14项;完成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改革,将1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后置;取消船舶港务费等8项收费,降低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等2项收费标准,免征部分船舶船舶登记费、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国道收费权转让审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省级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沿海和内河水域船舶进出港签证”等一批事项得以取消或下放。今年以来,经过系统清理并反复研究、论证,推动在公路、道路客货运输、水运和海事领域再取消一批涉及面广、涉及利益群体众多的行政许可事项。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已取得重大进展。”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表示,“这批行政审批事项都是事关民生的关键事项,含金量很高,正式取消后,将很大程度上改善相关领域的营商环境,并有效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自我加压,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清理,研究提出并向国务院审改办报送了新一批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清单:拟再取消下放8大项1子项,将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放要彻底,还要接管有序。国务院分批次作出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决定后,交通运输部及时发布公告,对涉及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同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涉及交通运输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相关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并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等44件次规章完成了修订。

    各级、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也积极响应,做好“接权”和“放权”衔接工作。

    如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取消的5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办理,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作出相应调整;对承接交通运输部等下放的11项行政审批项目,制作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示范文本等向公众公开,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此外,还下放“除国家审批项目、高速公路项目、省直管重点项目以外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至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

    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大幅度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原来的13项合并精简为2项,下放2项,以最大限度便利行政当事人。

    2015年,杭州打造“畅通 安全 优美 生态”公路网,高速公路大中修路面旧料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达到100%和95%。

    放权让利,市场主体得实惠

    简政放权,最直接的受益者是企业,深层次影响的是市场。

    前几年,一方面受高铁、民航不断开通的影响,道路客运客流下滑严重,亟待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却存在着政府对客运市场管得过细、统得过死的情况。青海西宁汽车客运中心站站长赵志远说:“2014年,兰州到乌鲁木齐高铁开通运营后,我们从西宁到兰州、门源、张掖等地的9条客运线路客流量全部下滑,一度难以为继。”

    2015年,青海省运管局印发文件,给予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在发车时间、运力调整、班次调整及运营组织方式方面更多自主权。7月初,正值青海旅游高峰,西宁汽车客运中心站内客流涌动。“放开后,班线、班次调整更灵活,可以根据客流情况及时调整发车时间,随来随走,旅客不用等,车辆利用率提高,还增加了企业效益。”赵志远说,以前一到周末或重大节假日,队伍一直排到站外,旅客走不了,工作人员很累,旅客抱怨也多。

    由点及面,放开搞活,更多制度红利激发运输市场潜能。2016年,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比如,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道路客运班线运力投放(含新增、更新和调配运力)等。客运企业纷纷表示,希望改革举措尽快全面落地,以便更好发挥道路客运比较优势。

    交通运输部党组高度重视清理冗余证照,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背常理、不能起到证明作用、与当事人所办事项无关、可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的不合理证照、证明,全面进行清理,为市场准入和投资创业扫除障碍。

    通过系统清理,取消职业资格类、行政许可类中不合理的证照、证明;从许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方面“减少繁文缛节”。交通运输部还主动对接其他部委、地方政府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认共享,为进一步减证便民奠定基础。

    持之以恒,向纵深推进改革

    改革没有完成时。持之以恒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为交通运输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是必须坚持的长期目标。

    今年7月19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简称《意见》),再次提出24条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继续精简部行政审批事项。比如,推动下放“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许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无船承运业务审批”等审批事项;重点在道路运输管理和公路管理等领域,研究取消一批受众面广、老百姓有更强获得感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取消“一定吨位以下的运输车辆经营许可”“一定吨位以下的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等。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提质增效,交通运输部日前正式启动了全面清理规范工作。范围包括: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管理机构在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运政、海事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职责过程和组织社团活动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各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项目和行为。

    通知还提出,对相关内容事项分类编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在本次清理规范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建立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并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等五方面,量化标准、细化规定,抓好建章立制,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全部工作要在2017年12月底之前完成。

    随着简政放权各项举措的逐步全面落地,必将深度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群众也会从中有更多获得感。

    “ 放管服”要在“服”上创新:大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革除不合理的条条框框,砍掉束缚企业创新的繁文缛节,让群众享受便捷、公平、可及的服务。

    放权不放责 提升获得感

    “清单式监管”“协同监管”“精准监管”“分级分类监管”“阳光监管”“动态监管”“信用监管”“社会共治”……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些成为交通运输监管改革的“热词”。

    “热词”背后的要义是——交通运输监管重心的变化,即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交通运输监管方式的创新,即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交通运输监管内容的改变,即从重点对市场主体监管向市场行为监管改变;交通运输行政职能的转变,即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不该管的事项全都放权给市场,把该担的责任全部扛在肩上。

    而这一切转变的目的,就是要让交通运输行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既有转型发展的动力也有长远发展的蓄力。

    “ 放管服”要在“减”上着力: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坚持“减”字当头,坚决取消不合时宜的行政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出去。

    规矩靠前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部党组的坚决推动下,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意味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步转变为行业管理职能的工作重点。只放不管必有后患。”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说。

    面对行政权力的重大变化,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规矩先要明确。

    交通运输部首先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顶层设计: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从监管内容、监管环节、监管方式、监管体制等8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设计并作出制度性安排;修订44件次部颁规章,明确了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重点推进了“三个清单”编制工作,明确权力和责任边界,细化权力和责任运行程序,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在国务院部门中率先公布了《交通运输部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公告》。

    2016年,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科学分类”的原则,对部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编制形成了《交通运输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版)》,明确了部本级共计55项权责事项,并对每项权责事项明确了权责分类、权责编号、主要内容、法律依据、办理时限、追责情形、工作流程等具体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印发《高速公路项目交工检测和竣工鉴定质量不符合项清单》,加强高速公路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组织修订了《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完善了监督抽查组织实施等程序。

    在交通运输部组织指导下,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明确了建立抽查信息库、制定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抽查结果应用、抽查信息建档等工作程序和要求。2015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2017年,交通运输部多次组织专题会、论证会,研究进一步加大“双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并提高抽查监管的实施效果。2017年8月底,正式出台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这意味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行。

    根据《实施意见》,“双随机”抽查在交通运输领域的适用范围全面扩大。对照《交通运输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开展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都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但依据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确定的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的面向企业、个人、项目、产品等市场主体的重点工作督查、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等监管活动和监管事项,也尽可能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组织开展。

    此外,《实施意见》对完善“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优化“双随机”抽查方式和程序、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体制机制等也全面作出制度安排。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要在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各相关单位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专项督办,强化跟踪指导;对于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反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双随机”抽查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交通运输部将287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201个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纳入2016年度在建项目汇总表,建立了包括2951家公路水运工程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在重庆交通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开了“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在“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备案”这一项目的行政权责清单目录表中,实施主体、权力类别、项目名称、权力主要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等信息一目了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对下放到厅级以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要求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同时对下放事项全程督导推进。“为落实行权单位工作主体责任,我厅做到所有行权事项及时录入、上网接受监督,决不允许‘体外循环’,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行使,在程序轨道上运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燕说。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先照后证”对接工作,依托“双告知”协同监管平台,即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告知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省、市(州)、县(区)三级纵向信息衔接机制,确定联络员,进行信息核查,确保权力下放到位、事中事后监管跟得上。

    重庆积极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和标准货运车型计重E收费ETC应用,减轻企业检验检测成本投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如今,“互联网+监管”在交通运输行业广泛推广,线上线下齐发力,“动态”“静态”相结合,实施监管,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减少,效果也更好。

    在重庆,交通执法人员进行超限运输检查时,只要通过微信扫码,当场就可知道超限车辆通行证所属的车辆号牌、承运单位、车货总重、通行路线、通行时间等信息。

    在浙江,“一车一档”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了端口,系统中的维修数据、车主评价数据和投诉数据为行业监管提供了重要事实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试点单位。依托“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该单位实现了处理规范化、处罚裁量标准化、案件处理各环节责任明确化、案件执行过程可实时监督化。

    “今天去检查哪家出租汽车公司,事先并不知道。”重庆市运管局工作人员王伟介绍,在执行“双随机”抽查工作中,他们会根据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的高低,决定抽查的频次,“这家企业之所以再被抽查到,是因为其评分较低,我们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考虑到网约车跨界、跨地域经营的新特点,交通运输部组织建设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数据接入转发,并为各城市提供信息手段,满足各地基本监管需求。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平台,探索审慎监管有效手段。

    安全在任何时候都是行业管理的重点,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印发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的“双重预警机制”,建立分级预警机制,进行重点监管。

    各地也都结合实际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举措。如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紧紧抓住“人、车、企”三个重要环节,不断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强化对“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的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动态监控、二维码督导举报系统,从源头上强化危货运输监管。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对不同预警级别的企业采取分类监管措施,通过预警,达到事前监管的目的。列入黄色预警的,组织上户检查;列入橙色预警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入红色预警的,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项培训。

    杭州打造“畅通 安全 优美 生态”公路网,高速公路实现路面大中修废料回收率100%,循环利用率95%。

    重惩于后 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

    放宽交通运输市场准入门槛,为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其监管的放松,对于那些不遵守市场规则、违法失信的行为,必须让其承担后果、付出代价。

    2014年,交通运输部督查组在对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综合督查后,发现所抽查的7家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试验环境及场地布局等基本条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部分试验检测资料的数据、报告造假。为警示行业,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依法注销上述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中,按照“小事故 大处理 严问责”的要求,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履职不规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了问责追责,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信用评价中给予扣分、降级等处罚,将事故损失严重和事故发生次数频繁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近年来,在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交通运输行业也一直致力于诚信体系的建设。登录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一栏中,失信企业、个人、车辆等信息一目了然。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打破原本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着力构建交通行业诚信体系,制定实施了《重庆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等14个信用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68家从业单位及1800余名从业人员因失信行为受到惩戒;在道路运输领域,全市1600余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因信用考核不合格,被吊销从业资格证,处以禁业5年等处罚。

    2016年3月,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对部分施工企业经营不规范行为进行了专项处理,10家企业的信用等级被直接降为B级,3家企业被取消评为AA级的资格。

    今年,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执法局加强高速公路省界联合检查站及入口治超试点站建设。

    刀刃向内促改革 惠民利企优服务

    简政惠民、线上审批、创新理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来,交通运输部“刀刃向内”,瞄准办事企业和群众“痛点”,优化服务,努力增强百姓获得感,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上传包车合同,无须重复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便可自行打印线路牌。近日,在浙江温州,龙湾联运有限公司安全科负责人木海和体验到了“一步到位”的办事效率。

    “方便太多了!包车业务随机性强,过去跑窗口,如果不能在下班前赶到,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到手的业务溜走。现在不仅不用跑趟,节假日也能办理。”木海感叹。

    改革“加速跑” 群众少跑趟

    在交通运输部的全力推进下,一场优化服务的改革在全行业“加速跑”。编制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机构设置,研究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减少办理过程中的繁文缛节,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许可需要提交的证照数量;推进信息互联共享,组织推进部省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开放应用平台建设……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将“放管服”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深入。

    去年7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向社会作出“只来一次”的承诺。申请人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理完毕。一年后的成效如何?数据显示,办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霍邱县巨鑫港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家涛,只用不到一周就收到了港口非深水岸线的作业许可。“以前至少要跑上两三趟,20天可能还下不来。”陈家涛说。

    从平均跑2.8次到0.7次,这是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处长周海波给出的数据。他表示:“下一步有望实现平均0.13次,随着证照免费快递送达服务的推广,这个数字将更接近零。”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构建了“一窗双网四平台”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入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日缩短到9日以内。

    据统计,交通运输部开展“放管服”改革以来,优化9项许可审批流程,减少9项审批环节,精简20项事项申报材料,压缩18项事项审批时限,分别占许可总数的24%、24%、54%、49%。减少繁文缛节,压缩办事成本,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扫清审批“拦路虎”。

    今年年底,全国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将实现网上一站式办理。届时,“一地办证,全线通行”将成为现实。而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逐步建立,进一步强化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让“好信用”为“优服务”加码。

    在对一些诚信记录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放季度或半年期《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特别开辟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将超限运输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90%以上的超限运输审批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并可上门服务,现场办公。

    江西省路政队员在国道320线执法。

    线下变线上 审批“不见面”

    在互联网全面普及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不仅加出了办事效率,更为办事人增添了便利。近年,交通运输部建设完成了“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实现了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结果反馈等功能;研究建设和运行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服务热线等多种平台,让办事人自主选择,逐步实现审批“不见面”。

    “网上申请、网上递交材料、短信通知办结。一没托关系,二没送红包,三没花钱找代办。”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湖北省公路客运集团经营部的杨铁强说,“甚至都没跟工作人员见面”,就办好了异地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这要在过去,得在几个部门间来来回回跑几趟,再加上公示、审核,一个证三五个月到手都算快的!”

    目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审批服务已在全省192个路政总队、支队、大队,全省各县市州港航海事局(处、所)、运管局(处、所)实现全覆盖,省际市际客运经营、道路旅客班线许可申请等11个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皆可在该平台即时办理。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完善部门、层级和地区间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统筹协调、融合发展。“线上办事”正在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新常态。

    近年来,网约车的火爆改变了浙江杭州的司机蒋长江的生活。去年11月,《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公布,本以为会很麻烦的他发现,只需要登录杭州市网约车申报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预约考试都可以一次性完成。“考试的时间可以自己选择,考后第一时间通知结果。”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杭州市已有2万余名驾驶员通过网上报名参加考试。

    在青海西宁,只需下载“掌上西宁”App,拍照上传材料,即可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证配发;在四川,申请人通过“大件运输审批”App完成审批事项后,软件还会自动生成“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证”二维码,申请人可自行打印。

    “能网上办的网上办!”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王海峰介绍,交通运输部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善了推进网上审批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编制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改造了“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在给市场松绑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优化服务,让群众享受便捷服务。

    创新服务理念 打铁还需自身硬

    请了假,跑了趟,却因材料不足被打回。过去,这样的经历让许多办事人吃了哑巴亏。针对群众“痛点”,交通运输部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编制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制定《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服务规定》,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积极做好咨询工作,做到咨询预约、预申请畅通……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的背后,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服务理念的创新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交通运输部推进驾培服务模式改革后,全国实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驾培机构达到10242家,为群众提供了多样化培训服务。“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后,变管理为服务,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去年共受理各项业务493万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在执法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有没有亮证执法?处罚程序规范不?日前,四川省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方案》,接受社会监督。基层执法行为不规范,个别地方存在钓鱼执法现象;个别案件证据不充分,处罚程序不规范……是此次执法形象提升行动的整治重点。

    今年6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对所有执法人员统一年审并在官网进行了公示,未公示的执法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今年6月以来,一场涵盖出行服务改善行动、执法形象提升行动、农村公路惠民行动、交通运输便民行动、政务窗口提质行动的“五大行动”在四川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多措并举,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服务水平是否达标,群众心中自有杆明白“秤”。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还在“秤砣”上加码,建立了网上审批“红黄牌预警”制度。在这项制度下,服务平台设定了“特别程序”:总时限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承诺件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并建立了“审办分离”等监督约束机制。如若审查审批的部门、人员超出时限,厅纪检监察部门将下达督办通知,并予以通报批评。

    持续发力的“放管服”改革,带动了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促进了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放管服”将进一步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为群众省心,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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