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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民警当前执法存在安全风险的原因及对策

    人民交通网讯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车、路矛盾的日益突出,公安交警所担负的交通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所面临的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重压之下,基层交警的生命安全和执法权益受到严峻挑战,因公伤亡人数有增无减,如何做好基层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如何保障基层交警执勤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权益已成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当前交通民警执法存在安全风险的原因

    从各地通报的交通民警执法存在安全风险现象来看,导致交通民警执法存在安全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发展的客观原因,也有自身的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当前正处于刑事案件的高发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犯罪动态暴力趋势明显。不配合交警执勤执法,对交警执法检查报以严重的抵触情况,暴力抗法、冲撞、殴打,谩骂执法人员,强行冲卡,甚至造成严重伤亡事件,加之现行警察的法律保护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保护民警权益,对暴力抗法分子没有形成有效震慑。我国对于警察权益方面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刑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且都过于笼统,未能形成规范、明确、细致的法律条文,对于暴力伤害或杀害警察的行为,现行法律规定只构成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意味着只要袭警没有造成民警伤亡,对行为人只作出一般的治安处罚。由于袭警犯罪成本比较低,使某些人在潜意识里忽视暴力抗法的严重性,从而放任自己行为,肆无忌惮的地袭警。

    主观原因。首先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落实不够。从各地多起因驾驶人逃避处罚被拖带、撞倒致伤的袭警案例中发现,虽多为突发性,但仍有数起个案民警思想麻痹,防范缺失行为疏忽所致。主要表现在:个别民警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采取措施不当。个别民警在执勤执法中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在夜间勤务中不穿反光背心,不佩戴爆闪灯,不拿发光棒,随意性大,麻痹大意。执勤执法时站位不当,采取措施不妥,拦车检查安全设施不到位; 其次是缺乏防护意识和自我防卫技能。个别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中不规范,少数民警不注意执法策略和执法艺术,以管人者自居,处理问题简单、态度生硬,导致发生殴打、抓扯,以致受伤,致使民警人身权益遭受侵害。

                                             加强执法安全防护规避风险的对策

    加快立法进程、建立规避风险新常态。面对当前执法环境,建议立法部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刑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民警执法执勤处理规范与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这些法律、法规、制度符合社会改革发展需要、有延续性和可操作性,强力推动设立“袭警罪”,加速立法,提高对袭警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强化人们对警察权威的认识,保证公安人性化执法的顺利实施,打击暴力袭警,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同时,要从爱护民警出发,坚持教育,提高民警防范风险的意识,落实防范风险责任,建立防范处置机制,评估规避风险新常态,构建良好的执法环境,创造规避风险的氛围。其次,建立科学的公安人性化考核制度,完善群众评判体系,杜绝群众滥用投诉权恶意中伤民警的现象,维护警察的人格尊严,提高执法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强化防护意识,落实路检路查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路面执勤民警应从以下方面加强规范查处,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牺牲:一是在道路执勤时,执勤民警必须穿着反光背心,选择安全站位,遇夜间或光线差,能见低等恶劣天气,执勤必须穿着带有发光标志的反光背心,夜间必须佩带频闪灯和手持发光棒,拉警戒带,设置警戒标牌,有专门的民警负责观察警戒现场周边的安全情况,检查、拦截车辆,不得站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机动车时,一定要站在既安全又不影响视野的地方,最好选择在距被检车辆5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执勤点要放置提示标志,警车开启警灯,并停在处置地点来车方向50至200米以外;二是严禁民警追“车”。执勤点应选择在便于观察控制和安全场所,遇到一些刁蛮无理的“冲卡”驾驶人,不要与之发生正面冲突,用血肉之躯去阻挡违法当事人。即使让违法车辆逃走了,冷静下来,不要逞一时之气,记下车牌号再作追究也可以收到同样的效果,避免在马路上作出无谓的牺牲;三是严格落实“靠边、停车、熄火”后执法的工作规范,禁止在车辆运动状态中、违法嫌疑车辆处于着火状态,登上脚踏板检查车辆,或将头部伸进驾驶室,动不动就拔钥匙,或站在违法车辆的前面强行拦车。

    加强安全防护培训,增强规避风险能力。强化思想认识,安全防护警示教育形成常态化。将民警安全防护教育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要求民协警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行动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让民协警充分认识当前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经常性地通过例会、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做到安全常提,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防护的弦;借助全国交警“送教上门”活动,开展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查缉战术、酒驾毒驾查缉战法、执勤与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系统理论培训,同时开展警用装备的设置,警车安全停放,执勤民警的安全站位的现场实战演练,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开展酒驾毒驾查处、执勤执法处置方法,使民警迅速掌握防护技能,全面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通过规范教育和训练,提高民警执法能力,避免执法过程中不必要的伤害。

    加大科技投入,打造良好执法环境。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非现场执法率。加快“电子警察”、“移动警务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不断提高非现场处罚率,同时加大对基层民警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执法装备的配置率,配齐民警自身安全防护设施并使其能规范使用;加大对交警工作的正面宣传和对一些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的跟踪报道,引导媒体宣传公安交警规范文明执法的先进事迹,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和权威,使社会各界对公安交警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知晓暴力抗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震慑无视法律准备以身试法的犯罪的人员,为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柯林)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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