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事故发生后,一些油污受害者得不到足额赔偿,经常出现“谁受害,谁倒霉”“谁清污,谁吃亏”的现象,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海洋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如今这一状况已经成为过去时。
我国于2012年建立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规定如果油污受害人不能从肇事船东方获得足额赔偿,由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提供第二层次的补充赔偿。
6月15日,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对近年发生的3起船舶油污事故中的8家索赔单位赔偿约1558万元,其中赔付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赔款约1500万元。本次会议还通过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专家管理办法》等文件,并由油污基金秘书处秘书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许如清向首批理赔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
作为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日常事务的部门,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简称理赔事务中心)肩负着提供技术保障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的职责。针对索赔人、各行业、各领域对油污基金的服务存在不同层次的需求,理赔事务中心有的放矢地开展指导帮助,不断提供优质和专业的服务。
从去年赔付首批2起不明船舶油污损害案件,到今年赔付“山宏12”轮油污事故损害这类可以找到肇事船舶的典型案件,通过油污基金获赔的油污受害人数量在增多、赔偿项目在增多、赔付总额在增高,油污基金惠及民生的作用日益体现。
《索赔指南》剥茧抽丝解难题
为帮助清污主体解决“索赔难”问题,理赔事务中心主动送教上门,先后赴9个沿海港口开展了10期面向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和海事执法人员的“基金教你学索赔”系列培训活动。11个沿海省市176家相关单位的366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满足了不同单位的实际需求,对其今后开展清污费用的索赔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
理赔事务中心还将培训中收集的常见索赔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和悉心梳理。特别是针对一些因能力匮乏而放弃索赔的当事人,理赔事务中心将基金《索赔指南》剥茧抽丝,精心编制了图文并茂的《基金索赔常见问题手册》,对34个常见问题进行了通俗解答,并免费寄送给相关行业从业者及咨询人,用通俗、趣味的语言,生动形象的具体案例消除索赔人存在的一些疑问,让基金的使用工作真正落地生根。
7本手册紧跟国际形势
随着我国油污基金作用的逐渐凸显,理赔事务中心接到的各类法律咨询日益增多。一年来,理赔事务中心为深圳、惠州、上海等地五家清污公司,就他们和肇事船东、保险人之间的索赔事宜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主动上门对惠州地区发电厂和上海地区的崇明海塘管理所、浦东环保局等单位是否符合基金索赔要求的咨询进行解答;对厦门地区“港泰台州”轮受台风影响在台湾金门漏油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对福州海域“安娜轮”搁浅漏油事故致293户受损渔业养殖户索赔事宜,多次接待各方委托律师来访咨询基金索赔事宜。
理赔事务中心还紧密跟进国外油污基金组织动态信息,一年内已初步完成了7本国际油污基金组织系列索赔指导手册,如《清污及预防措施索赔指南》、《渔业损失索赔指南》、《环境污染费用索赔指南》等手册的中文翻译工作,以期出版供国内司法领域和保险公估行业参考使用。
用网络思维为基金“发声”
互联网时代下,基金使用工作的高效、辐射效应的发挥,需要有多元化的传播载体做支撑。为此,理赔事务中心积极寻求和探索各类媒介,搭建多样化平台,利用网络思维为油污基金“发声”,为全方面展示基金的专业形象提供不竭动力。
一年来,理赔事务中心不断丰富中国船舶油污基金网站功能,全力推进二期网站建设,紧密围绕“我要索赔”和“我要咨询”两个模块,测试开通在线索赔渠道,希望通过实现远距离的索赔提交和咨询服务功能,为油污受害人提供便利为油污受害人提供便利。力求将该网站打造成打造界面友好、内容丰富的油污基金网站。
2016年7月,理赔事务中心还开通了官方微博;今年3月,“中国船舶油污基金”微信平台也正式上线,及时发布国内外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领域的前沿信息和基金理赔动态,迅速吸引了大量的粉丝关注。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油污基金了解度,理赔事务中心还利用第三方微信平台推出了“基金索赔知识竞赛活动”,吸引了万余人参加,这样充满趣味的问答形式让更多行业之外的公众走近了油污基金、了解了油污基金。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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